第94章 软肋[第3页/共3页]
她的脸立马就变得通红通红的了!
丫头那柔滑的肌肤上,这个玄色的“爱”字显得格外谛视!
她强忍着羊毫在皮肤上运走带来的痒痒的感受,然后感受着赵王每写一笔的力度。从笔尖轻点开端,然后藏锋运笔,再到提笔行走,每一笔都是那么当真,那么细心,仿佛在雕镂一副最精彩的蓝图。
“那是甚么?”她不睬解地问道。
甚么吗?那能写字吗?
看着脸上身上仍然挂着水珠子的丫头,他真想抱起来好好狂吻一通!
赵牧晨把林宇送给他的阿谁大端砚搬了出来,拿出了那根保藏了多年的龙墨,配上丫头送的这支笔,再加上一会儿的……呵呵,他信赖,这必然是天下上的绝配!
太精彩了!
但是,他不能,他要把今晚变成他们人生中最斑斓的影象!
刚才丫头不让他持续下去,他还觉得她内心对他已经有疙瘩了,没想到,他冤枉她了!
但是,他向来是尽量不让人晓得他至心想要的东西,因为他奉告过丫头,一旦被别人晓得了,那就是软肋。
这如何不让他打动!
“太喜好了,宝贝儿!”他拉着她的双手,非常冲动地说,“奉告赵王,你从哪儿淘来的这个宝贝?”
顾雨薇安稳地躺着,看着他拿起那支象牙笔,饱蘸了墨汁,然后在端砚的边沿细心地润了润笔锋,就要在她的身材上写下第一笔了!
“嗯――”她点点头,非常欢畅。
她把他扶到椅子上坐下,然后跨坐在他的腿上。
这支温润的象牙笔,笔杆那么莹亮,看得出是用象牙的根部雕镂的,牙质非常好,就连笔杆上的雕镂都是那么的栩栩如生!顶端的毛尖是那么细致,凭赵牧晨写字的经历,一眼就看出这是上等的狼毫制成的!
他信赖,那必然会是绝美的事情。
“赵王――”她娇羞地看着本身的身材,脸上飞起一片红晕。
世人多数晓得这首诗是写六月的西湖旖旎风景,荷花竟放,而实际上倒是寄寓了苏东坡初遇王朝云时为之心动的感受。王朝云,她天生丽质,聪慧灵慧,能歌善舞,因家道清寒,自幼沦落在歌舞班中,虽混迹烟尘当中,却独具一种清爽洁雅的气质。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喜好吗?”
“好了,能够展开眼睛――”
而后苏东坡对王朝云备极宠嬖,娶她为妾。
当赵牧晨把象牙笔的毛尖用温开水烫开了,端砚洗濯了,龙墨也研磨出来了,丫头清爽干净地裹着浴巾从浴室里出来了!
他运足了笔力,终究把这个“爱”字写好了!他细细打量了一下,感觉写出了本身的程度。
“那就是……领带?”
“丫头,今晚我就要用这支最贵重最敬爱最喜好的笔,好好写字――”他看着她很当真地说。
“也不对,我送的东西很特别,不是普通的东西――”她提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