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驻唱歌手[第2页/共2页]
说实在的,我实在并不想显得太无知,但在燕姐柔媚中却仿佛能看破别民气扉的目光里,我还是不由自主老诚恳实答复道,“我...嘿嘿,实在不太会喝酒!”
迎着韶华啊果断绽放吧
“哦,好!”
对于本身扯谎的本领,我俄然感觉好有天赋,没想到乱喷谎话,麻痹的实在竟然这么轻易。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时如春。
站起家,我恶狠狠地看了她一眼,回身向楼下走去。
“江枫,你很喜好唱歌?”
“是!”
启事很简朴,我需求钱!
你就是天下上最美的花
你闭上眼睛许下心愿
不过一转念,我又有些安然了,你掏钱我唱歌,老子堂堂正正靠劳动用饭,这总比陪你上床好吧?
“卧槽,哥们唱得好!”
“是吗?”燕姐仿佛来了兴趣,“能不能为我弹唱一首歌?”
现在一首歌一千块钱,赚的不要太轻易吧!
我不敢看她,怕看到她脸上那种鄙薄的神采。
我点点头,并没有擦去泪水,再次试音,开口唱到。
这首《南山南》是燕然点的五首歌之一,更是林芬最喜好听的歌。
我内心顿时有些不太欢畅,心想,你说的轻巧,这是在抢人饭碗好不好,再说了,把我江枫当何为么了,是你的侍从还是包养的伶人?
我接过琴,叮叮咚咚调了几下音,开端唱。
我苦笑,内心暗想,姐啊,你让我如何答复?
我不晓得是在唱给谁听,林芬、燕然或者我本身?
如果在没毕业的时候,在充满神驰的日子,我想我必然会义正言辞地回绝,并气愤地呵叱她,不要觉得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老子不尿你。
包厢里,我的神采阴沉不定,阴暗的灯光打在脸颊上,显得斑斑点点有点古怪。
如果入夜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我没有理睬,垂垂融入音乐营建的氛围中。
那是个童年生日的夜晚
归正,我想具有那朵天下上最美的花!
“早看出来了!”
燕姐俄然问我,倒令我有点儿措手不及。
...
“没干系,你能够去那边弹!”
“随便吧。”
微微一转头,我面前一亮,真爱酒吧,这个多少显得有些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处所,总算看到令我感兴趣的东西了…
迎着风雨啊高傲地盛开吧
接下来却没有我预期的那样各种勾搭,或者传说中的美少妇泡小白脸,燕姐堕入沉默,单独冷静喝着酒。
穷极平生,做不完一场梦。
“威士忌放点儿冰块口感会更好。”
“行,你说吧,唱几首,只要我会唱,没题目!”
你坐在爸爸妈妈的中间
一首歌一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