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烬[第1页/共2页]
文音的脑筋被面圣的高兴给冲胡涂了,可靖榕却没有。从一开端,她就不想当甚么贵妃。幼时最大的欲望是吃饱,再长大一点的欲望,便是活下去,而再更大一点,便被送进了宫,前几年陆廉贞的练习在这两年里救了她的命,她还只不过是个孩子,只是晓得孩子是活不下去的,便硬把本身逼成了大人罢了。
陆廉贞乃鸠阁之主,天生带杀,虽是长得漂亮嘴角亦常带笑,可让人见之便怕。杀的人多了,身上便带着一股血腥味,而这股血腥味是如何洗也洗不掉的。
文音越看越感觉靖榕标致,顿时悔怨起本身为甚么没早早遴选这一件红色长袍。
她只感觉本身可悲不幸,却不肯意自怜自艾。
靖榕一把轻捏住那只鹦鹉,将花斑鹦鹉藏进袖子里。
“这些是安福送来的,他说,我们将明晚面圣。”一说到那位并未会面的君主,文音的脸上泛出一一丝红,“君上本年四十七岁,正值丁壮,听哥哥说,君上是一名极其魁伟漂亮的君王呢……”
就在这时,一只花斑鹦鹉从远处飞了出去,落在靖榕手上,而文音还是在遴选衣服,而没有看到――但她,闻声了声音。
陆廉贞司杀,而这位客人却与陆廉贞刚好相反。陆廉贞善于将活人变死人,而这位客人,却有逆存亡,医白骨的才气。赤国中驰名的有两位神医。一名居无定所,浪荡不羁,喜好走街串巷,看情面听人声。而另一名则被宣召入宫,做了太病院第一把交椅――此人乃是太病院院正欧阳仁。
靖榕渐渐走出屋子,将花斑鹦鹉上爪上的纸条拿下,又将其放走。她这才发明本身的手背上,有几条血痕――方才鹦鹉吃惊,便狠抓了靖榕一把。
他们两人所住场合,亦是本来阿谁房间。此时文音面前摆放着一大堆的衣服。那些衣服丝质金饰,绣工邃密,一看就是极其金贵的面料。
“哼,野性难驯,竟敢伤了仆人。”陆廉贞一脸不快,将那鹦鹉捏在手里,悄悄一用力……
“靖榕,我方才仿佛听到了甚么……”文音问。
文音感觉奇特,便看着靖榕的背影问:“靖榕,你如何不选?”
说到这里,她将脸埋进了那一堆布猜中,这些布料虽是冰冷,却掩不下她脸颊的炽热。
哪怕一个物件,把玩了两年也该有些豪情,何况是一只活生生的鹦鹉,可陆廉贞竟是毫不踌躇地将那鹦鹉杀死,做成汤品,食之入腹。
“本来是欧阳医正,你来的恰好,我这儿刚好切开一只西瓜,我又吃不完,刚好能够分你一半。”陆廉贞仓猝起家,热络地将欧阳仁迎到槐树下,又打发下人替欧阳仁去搬了把雕花红木椅。
他又将那花斑鹦鹉拿起,细心打量一番,想要找出甚么暗号陈迹,可到最后,却甚么都没找到,倒是让他发明了别的东西:“这是,血吧……”
陆府。
两年的风餐露宿让她的皮肤不再柔滑白净,但文音脖颈极美,她这才选了这么一件鹅黄色长衫将双臂挡住,但领口处刚好设想成一字肩,刚好能暴露她那白净的脖颈与肥胖的肩膀。
陆廉贞捏着那鹦鹉的一只爪子打量着,那鹦鹉被捏的生疼,开端扑腾起来……
自古吵嘴不相容,正邪不两立。这两人一个善杀,一个善医。却竟是和乐融融地坐在一棵槐树底下,分吃着一个西瓜,半分看不出与对方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