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野猪岭[第2页/共3页]
俄然,打饭的步队中,呈现了一个干瘪的身影,她挤到前面去,理直气壮地把手中的碗递了畴昔。看清面前此人,三奶奶手中的饭勺一顿,皱起了眉头:“吴家的,你一没来帮手做饭,二没搭把手盖屋子,你如何有脸来吃人家的东西?”
“那老头子,是记恨我们当家的呢!他但是心心念念地过继我们当家的给他养老送终呢!你想想,他瘸着一条腿,年事又越来越大,如果有个病啊灾啊甚么的,能希冀谁?我们当家的才没那么傻,给别人当孝子贤孙去!”刘氏一副刻薄刻薄的嘴脸。
这婆娘,那里有便宜往那里钻。村里大多数人都不喜好她。
她又持续道:“春花,你们家可要谨慎了。那故乡伙别教唆着两个孩子返来跟你借粮!”
顾萧见状,用长刀割了几根藤条,手指翻飞,很快编成 一个简易的篮子:“都别推搡拉扯的了,把蘑菇放在这里。小叶子,可真有你的,采了这么多松口蘑。好家伙,这另有几块松疙瘩呢!这东西炖鸡味道别提多美了!”
自从那死丫头过继出去后,她嘴里的疮也好了,浑身也舒坦了。那臭小子也打发掉了,这个家今后完完整满是她儿子的了,表情好了天然哪儿都松快。那死丫头公然是扫把星,天生跟她犯冲!
“还是我乖孙女聪明!”顾萧赞成地冲她点点头,这个孙女固然生得荏弱,性子还挺对他脾气的。顾夜回他一个光辉的笑容。
“肉,肉!我要吃肉!!”小壮看着桌上细粮饼子就咸菜,顿时就坐在地上蹬着腿闹了起来。
野猪神马的天然是不成能赶上的,因为她身上驱兽药粉的味道还没散呢!顾夜欢实地捡着蘑菇,这但是松茸呢,光滑爽口、浓香四溢,野猪最爱吃,难怪此处叫野猪岭呢!
菜肴的香味几近充满了全部丛林,飘散到青山村的每个角落。那些跟顾萧没甚么来往,凑不上去的人家,只能吸吸鼻子,就着这浓溢的香味啃粗粗硬硬的饼子。
顾萧笑而不语。本身的孙子孙女无能,只要他晓得就好,免得惹来别人的红眼病,背后嘀咕两个孩子。
有的来帮手的人,心疼家中的孩子,打过饭后赶回家中,把肉菜和孩子们一同分享,在家里吃完了,再返来持续帮手。
三奶奶把饭勺往锅里一扔,嘲笑道:“明天是有人受伤了,吴大夫也过来给看了!”
第二天,是上梁的大日子。一大朝晨,顾萧便从野猪岭扛来一头半大的小野猪。顾茗为首的孩子们,围着猎物又叫又笑,高兴得仿佛过节似的。远远看着这一幕的隐卫,抹了一把不存在的泪水——昨晚为了把这头小野猪引到圈套中去,他但是被野猪群追了大半夜呢!
他说的松疙瘩,是顾夜从土里挖出来的松露,有较高的营养代价。她今儿运气好,也挖到了几块。
“开饭喽!”九婶拿着长勺,在盛菜的盆子上敲了几下。在工地上忙乎的世人,洗了手后纷繁围过来。他们捧着从自家拿来的粗瓷碗,三奶奶装饭,九婶打菜,再去馍筐里拿个馒头,分离到各个角落蹲着吃起来。
“五叔,”说话的是族长的大儿子顾晨,只比顾萧小五岁,“也就是你们家,能拿出这么好的炊事来。你打猎的技术这么多年了,还没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