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才女青娆[第1页/共2页]
“并且,传闻所知,这小孩儿没驰名字,村人都叫她丑丫,说是出产当日钱家老爷子见她第一眼,破口痛骂时就定下的。”
吴侃点点头,“嗯,当时我问她赢利后要买甚么,她指着家里角角落落跟我说的,还说如果有了这些东西,她就能做更多好吃的给我吃。”
“爹,我想买棉花和布做被子。”
“莫非她出身不凡?”
即便吴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和从小宠坏了,受不得半点儿苦,读书练字古板有趣,快七岁了,熟谙的字十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她年青时,光是周身的气度就不凡,这些年几近都不在外露面,很多人便忘记了。我婆婆当年和她有过交好,只是厥后有了半子,便不再和村里人来往,但当年的事情白叟家却影象深切。”
青娆听得一愣一愣,从未当家的女人,那里晓得过日子竟如此噜苏。
青娆跟着侄子的描述堕入深思。
冉氏也没辩论,只说,“我也是得知侃儿跟那丫头玩的好,才去跟老太太探听他们家的事儿,如果不是崔老爷子过世的早,现在他们家定然是大户,光是看他们的屋子就晓得。并且,当时老崔氏织出来的绵绸摸上去就跟水普通光滑,绣花更是一绝,含苞待放的花儿在阳光下能自主盛开,可见一斑。”
吴氏转头看向青娆,她早上和早晨接送吴侃,应当对这个小女孩心中有所评价。
青娆没有再问,只是心中盘算了主张,“嫂嫂,我想在大姐这里多住几日,等侃儿的朋友画完第二批,再归去可好?”
可购置返来的东西,又如何藏呢?
钱大猛从主屋端来数得清米粒的粥,就着女儿春季晒干后小火烘烤的竹蜂,吃得苦涩。
“布、棉花、粮食、油、盐......”掰着指头,回想丑丫跟他讲起,过日子家里必备的东西。
现在,竟然会因为一个小女儿,不但变得懂事,乃至还学会了默算,点头晃脑的背诗。
“嘿哟,这才是真正没知己,也不看看是谁为了帮你说话,连带着被嫂嫂挤兑,这时候就看不到我的好了。”
青娆愣住了,“那要啥?”
即便是吴家老爷子,也不免赞叹,能画出竹的时令,非一朝一夕能练就的,且不但磨练绘画技艺,更申明此民气性傲然,骨节凛然。
青娆拉着吴氏的手,晃啊晃,“还是嫂嫂最好。”
老爷子欢畅坏了,差点儿打包直接将人送过来这边,拜师肄业了。
“这都是丑丫跟你说的?”
青娆本就爱读书,对有才调的女子特别钦慕,听闻吴氏问,严峻地身子微微前倾,手帕都快绞成麻绳了。
青娆买下丑丫的绢画后,吴氏和冉氏都看过,皆忍不住奖饰。
吴侃吃了一块,揣了一块绿豆糕,蹦蹦跳跳去找他的小火伴了。
吴家的家教便是不成随便密查别人的隐私,特别是待字闺中的蜜斯,老爷子对女人这点特别严苛。
儿子是甚么本性,吴氏内心门儿清。
脑袋如捣蒜,拽着母亲的手,恐怕她信赖,再次减轻语气,“青青是我熟谙的最好的女孩子。”
青娆点点头,大师便不再多说,吴侃听了一会儿无趣,困得脑袋一圈一圈的晃,吴氏便让下人领着他先去睡。
得知是个七岁的无知小儿,且是个家道贫寒的小女孩儿,这动机才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