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下次记得带虎鞭[第1页/共4页]
他打了个哈欠走到院子里。
到时候就能攻占咸阳,他重新做天子,给他一百文的人,便能够封安武君,还能执掌玉玺。
院子里,俄然响起来福的哭泣声。
一群小火伴口服心不高山喊了大哥,跟着小壮回家看来福。
“爹,你真的好讨厌!”三壮眼泪哗啦哗啦的往外流。
他低声道:“先燃烧,看到有火,狼群应当会逃脱,别慌……”
“小壮,你爹咋那么短长,我爹只能把我吓尿了。”一个小火伴恋慕道。
三壮不满道,“爹,你不晓得,第一次见面,她喊我三壮哥,我感觉她就是我的全天下。”
老天爷,他家门口为甚么有这么多死兔子死兔子,另有一只死松鼠,全都是喉咙破了个血口儿,一口毙命。
“让我做大哥,带你们看狼。”小壮昂着头道。
另有霍去病,封狼居胥,班定远运营西域,甚么初唐的豪杰灭国挞伐,一个个他闻所未闻的豪杰豪杰,兵马倥偬,立下不世之功。
他走到门口去开院门,门一翻开,一股血腥味劈面而来。
他说得有鼻子有眼,叶琛也看了畴昔。
将军坟就在村尾,离着他家院子也不远,走了没一会,就到了院子门口,院子里静悄悄的,连鸡鸭的惨叫声也没听到。
叶琛抬高嗓音:“野狼算聪明,但也没这么聪明。”
三壮点头道,“爹,您喝吧。娘说,喝酒不是好孩子。”
清河村山上的狼向来没有下山过,和村民一贯是井水不犯河水,为甚么这一夜俄然下山往他们家里去?
温华表哥固然强,但是在爹爹面前,真的甚么都不是。
他不由自主又喝了一口,酒喝下去,思路就开端飘远,统统的情感都展露在脸上。
“呜呜呜……”
叶琛刹时明白了,这头狼估计是小来福的娘亲,人家这是来接孩子了。
壮壮们围着野味,眼里都冒绿光。
三壮沉闷的低下了头。
叶琛瞅了瞅,他没想到,这个公子哥,不但仅打斗是一把妙手,本来作诗也那么短长。
叶琛提溜着来福,忍不住笑道,“世上只要妈妈好,你咋非往我家跑?”
来福必定是听不懂叶琛说甚么的,只是往叶琛怀里钻,很较着是面前这个男人,更是它但愿伴随的工具。
是来福,它咬着叶琛的裤腿撒娇。
莫非,是为了家里的鸡鸭?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公然是绿油油的眼睛,四双八只眼,在乌黑的夜里格外显眼。
狼群还真风雅,送来了野鸡、野兔、松鼠,一看就是刚猎杀的,身上还带着温热。
三豪举着酒壶说道,“本日有痰本日啐!”
真的是丢人丢到家了。
叶琛将桂花酒递畴昔:“来来来,喝两口。”
“还真是狼……”
并且故事比娘讲的好风趣。
“晓得吗?我们家来福是狼崽子,特别凶悍的那种!”
他见地到了父亲的别的一面。
“爹,你不消劝我的,我内心很清楚,我们不成能了。”三壮低着头说道。
叶琛一把拽住他。
叶琛皱眉,举着火把走了出来,手有些冲动的摸了摸电棍。
叶琛扶着他说道:“胡说啥,狼的眼睛才是绿色的呢。走吧,爹带你回家。”
叶三壮看向远处,“狼!爹那边儿好多狼!”
他之前看过一些关于野狼的记载片。
叶琛摸了摸袖子,里头放了电棍。
“傻儿子,你要晓得,这个天下很大,大到各种百般的充满魅力的女人,让你一辈子都忘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