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她是故意的[第2页/共2页]
宋小月最后还是死活要跟着苏桃走,弄的苗兰满脸难堪,总到别人家用饭,这情面她该要如何还哪!
苏桃喜好将统统的质料都配齐,再轮番下锅炒,只要在灶膛里添一根大柴,底子不消看着火。
当然了,青蒜苗也能当菜吃,就怕有的人吃不风俗,味儿太大。
想着厨房里的两小我,沐英感觉头皮麻的短长。
芫荽当然是烫过以后,插手油豆腐皮凉拌。
宋小月手里正抓着卤鸡爪啃着呢,甭说鱼汤,就是红烧肉,她也看不上,“不要,我明天不归去,我要跟姐姐睡。”
滴上几滴麻油跟干红椒,以及蒜瓣,很简朴的做法,做下酒菜是再好不过的。
“死丫头,有的吃你还挑三捡四,老娘把你养这么大,我轻易吗?”苗兰也没改正她的叫法,按着年纪,小月该叫她一声姨。
但是为毛这个男人要站在厨房门口,也不说话,只用一双黑的看不见底的眼睛看她。
宋志感受本身受伤了,“小月啊,你是爹娘的闺女,咋能在别人家待着呢,如果喜好,明天再来也成,但是早晨绝对不成以,万一遇着好人,把你从爹娘身边抢走可如何办,你说对不对?”
本来她在厨房里忙的热火朝天,油烟劈面,已经很累了好吧?
以公孙靖的身份,他有婚约,还是个一国公主,是再普通不过的事。
大锅里蒸着米饭,她感觉蒸出来的米饭,更软更香,并且还不会产生锅巴。
“不了,我家饭菜都做好了,那林叔林婶,我先走了,小月就麻类你们操心了,”宋志那里肯留下用饭,临走时又看了眼宋小月,这丫头啃鸡爪正啃的上瘾呢,底子不看他。
“宋志啊,我看你还是别劝了,她这会必定不肯意走,等吃过晚餐,哄着她睡着了,我再把她送归去,”林氏也挺喜好这个呆萌的小丫头。
咸肉是第一次猎到的野猪肉,颠末两三天腌制,再晾晒五六天,便能够吃了。
村里村外有很多流浪的野猫野狗,饿极了也会捕食野生的鸡鸭,也有黄鼠狼,乘夜潜进笼子偷吃。
“老头子,快去把马喂了,我去看看鸡笼,”林氏每晚都要数一遍家里的鸡鸭。
因而,只能一步三转头的跟着苗兰回家去了。
这个季候蔬菜很少,农家的菜园里,最常见的是韭菜,小白菜,明白菜,芫荽,菠菜这些。
家中有现成的卤肉,切点装盘摆上便能够了。
与他一样头皮发麻的,另有苏桃。
不怪小不点对父母不信赖,在碰到伤害时,她瞥见的是苏桃,天然将她当作本身最信赖,最靠近的人。
苏桃切好了青蒜,将蒜叶跟蒜白分开,待会炒的时候,也要分开,蒜叶轻易熟,蒜白却要多炒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