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他就是一大头[第3页/共3页]
轩辕凌云抬眼看着轩辕凌志。
凝烟翻了个白眼,这甚么兄弟啊?不过她可不筹算理睬他们之间的事情,反而扫了一眼轩辕凌志:“表哥,你这朋友留下吃午餐吗?”
“有甚么分歧适的?”凝烟微微的挑眉,“他用饭费钱,天经地义。”顿了一下,“他但是贪吃楼的老板,进他酒楼用饭不给钱,他干啊?”
狗蛋扭头冲着屋子里喊了一句:“大姐二姐三姐,表哥的兄弟来了……”
既然收了人家银子,那就得让人家吃的心折口服,更何况,她还筹算和这个明公子做买卖呢,以是,这顿饭于公于私她都必必要做出彩来。
“陆……女人。”轩辕凌志咳嗽了一阵以后终究平复了下来,“阿谁……太贵了吧?”十两银子,当他是冤大头吧?
那鱼丸的口感绝对比贪吃楼的好,也不晓得五哥是从那里弄来的,这小我如果被别的酒楼比如说吉利酒楼给挖去,那绝对是贪吃楼的一大丧失啊,那丧失的银子……想想都会肉痛。
“爱吃不吃,不吃滚蛋……”
中间的张大成张二彪和张德瑞也仓猝扔动手里的树枝走了过来,固然凝烟说比来要起屋子没空教他们,但是几小我还是天过来报导,趁便也能蹭个午餐甚么的。
“会不会斑点了?”凝雪等凝香出去了,忍不住拉了拉凝烟的袖子,抬高了声音。
“他是我一起战役过的兄弟。”轩辕凌云笑着摸摸狗蛋的脑袋。
“是明公子啊,如果不嫌弃粗陋,就出去喝杯水吧。”凝香作为大姐天然要出面接待,其实在不犯病的时候,她的行动举止还是相称有大师闺秀风采的。
咳咳……轩辕凌志直接就被本身的口水给呛着了。
轩辕凌志底子就没心机喝水,等凝香出去了,仓猝拉了拉轩辕凌云的袖子:“五哥,那丸子……”
看了一眼家里剩下的食材,还好此次轩辕凌志带过来很多的肉菜,要做甚么内心就稀有了。
“你也要在这里住?”凝烟皱眉。
轩辕凌志早就按捺不住了,他就不明白,五哥为甚么非要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本来觉得他很快就归去了,起码镇子上好吃好住的,但是转眼两天了,仿佛都没有要归去的迹象。
“要,要吧。”轩辕凌志再次认命。
因而,揣摩了一夜加一早上以后,终究决定走一趟。
“你这丫头,一碗水罢了,你计算甚么啊?”凝香此时已经端了水出去,不由得瞪了凝烟一眼,“你别介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