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赶集(1)[第1页/共2页]
因着金菊整天在她耳边念叨,木香对这个大将军,也是如雷贯耳。不过平话人,总喜好把究竟往夸大了讲,以他讲的,那赫连晟身高起码得有八尺,傍大腰圆,眼如铜铃,眉如卧蚕,大嘴一张,都能呼风唤雨了。如许的夸词,实在难以教人佩服。但赫连晟的军功,倒是实打实。
木香只见过方有才一面,还是之前去他店里买东西的时候见过,不算太熟谙,但他那人呆板的很,做事一板一眼,连个褶子都不带有的,哪怕娶媳妇说亲,也是按着端方来。听爹娘的,爹娘说哪家的闺女好就成了。如许的人,也不能说不好,起码人还是不错,可就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的人气。
二拐媳妇瞥了眼黄氏,阴阳怪气的道:“我记得你家宝儿当初那包是长在屁股上了,咋能跟木香的脸一样,瞧你此人,说的都是啥话!”
如果之前的木香,必然会劝金菊认命,嫁给谁都是嫁,世上的人,哪有十全十美的,能找个对你好的,相敬如宾也一定不是功德。但是明天的木香已经换了个,人虽一样,但性子全然分歧。
一提起结婚,金菊小脸拉了下来,闷头揪着路边的狗尾巴草,连着步子也放快了,“现在如果不听,今后就更没机遇了,方家端方多着呢,方有才那人,别说听书了,今后如果嫁了他,只怕我连出门都得低着头走路。”
金菊被她这番话给吓到了,“你……你让我去退亲?”
木香内心有事,不得不出声打断他们,“二位大姐,你们别争了,就是长几个包罢了,又死不了人,没啥大不了的,如许,我还得去镇子上,你们渐渐聊!”
见着金菊满脸的委曲,木香握住她的手,道:“既然不肯意,干吗不去跟你娘说清楚,你现在不说,就代表同意,等成了亲再想悔怨,可就晚了。”
金菊有几天没去镇上了,天然是因为木香病了,她一小我去,她娘不承诺,如果让孙氏跟着,那还不如不去。
四国中,南晋国力最强,兵力最强。苍澜地区最广,倒是地盘瘠薄,百姓以游牧为生。陇西是个大部族,居住在崇山峻岭当中,善巫蛊之术。至于后燕,却又是另一个奥秘的存在,后燕从不与其他三邦来往,因为边疆被高江山道反对,千百年来,极少有人去过后燕,即便去了,也极少有活着返来的。
黄氏见她挑本身的刺,也不乐意了,“嗳,我说你此人,我就是打个比方,又没说真的一样……”
木香暗骂本身粗心了,只顾着揣摩如何赢利,忘了金菊之前常常跟她一起去镇上,对别人,只说跟木香一起去做帮工,实际上,她是去听书的,一听就是一整天,直到木香收了活,才跟她一块儿回家。
这丫头倒也不是迷上平话先生,而是迷上被平话人奉为神一样存在的男人,本朝最年青,军功最显赫的大将军,赫连晟。
这些都是之前的木香从平话人那边听来的,至于实在性有多少,那就无从得知了。
眼看镇子就在不远处,木香踌躇了半晌,还是开口说道:“年底你就要订婚了,这段日子还是不要去听书的好,等今后成了亲,住到镇子上,想啥时候听都行。”金菊说的那门婚事,男方这就在镇子上,开了个小店,提及来,前提也算不错。为了这门婚事,金菊她娘没少下工夫,媒人礼都给了很多。也因着男方家在镇上,以是也格外讲究些,要不然,孙氏也不消整天看着金菊,寸步不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