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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回最爱男主角[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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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引子。

而在文学上,固然我没靠它来赚过钱,但是在收集上,不管我去阿谁网站生长,我必会着名。

我看北岛的诗--油走在美好和笼统之间

这是一首情诗,但一样的富含哲理。

――小锶

我在街上,常被所谓的星探看中,这不,当了签约模特,固然我心中不觉得然。

我却爱我,也爱我爱的人。但对爱我的人,我是充满垂怜。

他要的是平平的人生,我要的倒是轰轰烈烈的,那怕是流星,一刹时的浪漫,一顷刻消逝于无形。

北岛的诗,不像徐志摩的,徐的诗,我看一遍就读懂,深深打动,以北岛的诗,我常常要研讨两三遍,深沉思虑。

简朴的一首诗,光鲜的糊口态度,这诗我很喜好。

倾城之恋

如这首《恶梦》:在方向不定的风上/我画了一只眼睛/因而呆滞的时候畴昔了/却没有人醒来/恶梦还是在阳光下众多/漫过河床,在鹅卵石上匍匐/催动着新的摩擦和比赛/在枝头,在房檐上/鸟儿惊骇的目光凝成了冰/垂向大地/门路上的车辙/又结起一层薄霜/没有人醒来

你要选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

我歌故我狂,只但愿,这不是一首合唱的歌。

第四位--韦小宝

说真的,这首诗我不喜好。不过,北岛比起很多光乱笼统的人,诗歌说话还是有必然美好性。

没想到,伴跟着我的作品多上首页以后,费事一样会来。

我曾写过一篇《永久的女配角》,意义是指我每去到那儿都会成为女配角,我不喜好那样,可运气恰好是那样。

实在,我能够甚么处所都不去的,就留在我的地头,留住斑斓,留住我本身的斑斓和朋友们的斑斓就够了。

树大招风,这句话真精确。

--一个网友的婚恋观

我歌故我狂

直到找到西陆。

我心中最爱的男配角,皆是武侠小说中的大侠。

我昨夜,特地从房间跑出来,我对小虫说,"墨客都是神经病,北岛比我还疯。"小虫问我为甚么,我因而念这诗给他听,他说,"你可否把这一些小细节都以诗表示出来?"我说,"目前还不能,人家北岛是大师了,我的新诗,目前正想由豪情诗转向理性哲理兼容的。"他说,"对呀,你的诗,豪情居多,应当学学人家的。"我点同以示附和。

我先来讲说为甚么改这个题目,是因为他的网名,实在我这篇文章就是阐发他的人生观。他的名字很好听,我喜好叫中间的“剑”字,他却不让叫,说要叫最后一个“亮”字。我问为甚么,他说听惯了叫他亮,统统人都如许叫的。

美好的旋律,却令有一种深层的含义,而不但单是歌词。这是北岛的作品。

《经历》:我曾正步走过广场/剃光脑袋/为了更好地寻觅太阳/却在猖獗的季候里/转了向,隔着栅栏/会晤那些神采冷酷的山羊/直到从盐碱地似的/白纸上看到抱负/我弓起了脊背/自发得找到了表达真谛的/独一体例,如同/烘烤着的鱼梦见陆地/万岁!我只他妈喊了一声/胡子就长出了/胶葛着,象无数个世纪/我不得反面汗青作战/并用刀子与偶像们/结结婚眷,倒不是为了对付/那从蝇眼中分裂的天下/在辩论不休的书堆里/我们安然平分了/倒卖每一颗星星的小钱/一夜之间/我赌输了/腰带,又赤条条地回到世上/点着无声的烟卷/是给这半夜致命的一枪/当六合翻转过来/我被倒在/一棵墩布似的老树上/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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