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康乃馨俱乐部(4)[第4页/共5页]
在一家鞋店与人行道上的渣滓箱间,一条玄色的狼狗站在那儿,传闻已有一年多时候了,它阴冷地瞪着眼睛,伸开长着利齿的大口,不动,也不吠叫,仿佛谁靠近它,谁就是它饥饿肠胃的第一口美餐。它颈上戴着一个璨璨刺眼的项圈。应当叫它“圣徒”呢,还是“回想”?我脑筋缓慢地转动着,这时它离我只要二十步不到的间隔,与我的目光对视。我的神采平静,和顺而欣喜,不放慢脚步。“回想,”我嘴里悄悄地打了个呼哨。然后走几步忍不住轻声呼喊一次“回想”,我像一个灵魔,靠近狼狗。
是呵,我必须走,母亲不表示我走,我也会分开。
学会了不再堕泪的我,第一次养一条雌狗,我几近与它形影不离,老是摆布相伴。这天,我身穿一件紧裹的连衣裙,因为半透明,那几朵刺花在阳光下格外夺目,衣服仅仅起了罩一层红光的感化,使文身逼现出奥秘的美。我牵着结实、浑身毛发油亮的回想,走在虹口公园门口1路9路电车行进的马路当中。叫卖茶叶蛋的小贩以及围在摊上的主顾用心而残暴地剥刚孵出小鸡的蛋壳,把带毛的肉团儿扔进嘴里,此城重新流行品吃好菜“母女合床”,传闻源自《金瓶梅》刚发明的古抄本,补阳有神效。飘荡在都会上空的本地话,一串一串蛆似的扭动,加上买者卖者为一两分钱争红脖子,在一场令人神魂倒置的戏尚未开张时,在黑夜来临之前,白日的街道还可从某些景色中挑出少量似曾了解、畴昔多少年的次序和有当局主义的形状来。我感慨万分,俯下身,把脸贴在回想的头上,那首早已淡忘怀对我来讲非同平常的歌落在了我舌头上:
我从镜前的平台上,拿起一盒印有斑纹的喷香的纸,从中取了一张,细心地擦手。我和他另有甚么可谈的呢?相隔一天就如同平生半世。他懂吗?我但是深深感遭到这一点的。
“你不拦我,我就不会跟她走了。”
他苦笑,接着便沉默了。可没隔一会儿,不等我开口,他就说那年他去的那处所比他设想的好不了多少。他明显在做一种不像是解释的解释――为他重新呈现在这个都会。关于他的失落,我已没这份耐烦在这儿听他瞎扯,更谈不上要去诘问个水落石出,我表示出想分开的神态。
已经不存在的时候,加上一些不该产生的事,这就是回想。这话或许有事理,但不会永久如此。这桩不该当有的事不在畴昔,而在现在,此时现在,就在这儿。是以,我感到有需求不再讳饰究竟的本相,比如,在此书中我想讲的并不是一个可骇加血腥的性暴力故事。如果我在前面没有说明白,那并不是我的本意,而是还没来得及觉悟到你们的曲解。再比如,我不该该回绝古恒几次三番要求进入这灯残酒冷的舞台,我为甚么不答应他、承诺他呢?我的确想看到他如何将他担负的角色演下去。
几天以后,我出世了,待我经护士之手洗裹好后,第一次抱给从产房移到病房歇息的母亲看时,母亲说,就叫她。
又是深夜一点。
“感受不对,或许是感受跟不上来,总之,我感觉极不舒畅。”
倒在门后的那把伞很新,绿色,并且是仿油纸的。我的眼睛在上面溜了一转,身材让开风衣。但抵不过他对峙,便随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