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男朋友?[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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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到她的时候,叶铭倒是感觉,这半个小时等的值。
沈心一出门就看到了叶铭的飞翼,不由双眼放出细姨星,不过只是刹时,她就将眼神移开,对叶铭问道:“你不是要买车吗?你的车呢?”
叶铭笑了笑,“行,你们想吃甚么?”
已经下午三点多,该买的也都买了,在王清雅的要求下,两人直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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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铭愣了愣,含混道:“算是吧,和如此斑斓的蜜斯共进晚餐,不精装一下如何能行。”
女子仿佛没想到叶铭竟然会这么痛快的承诺,想了想,道:“吃披萨吧,要牛肉粒儿的那种,我最喜好吃超辣味儿牛肉披萨了。”
女子昂首看了看叶铭,微微一顿,还没等叶铭说话,就笑着说道:“你就是沈心的男朋友吧?长得挺帅啊,怪不得沈心一向在我们跟前夸你呢,又有钱又帅,沈默算是有福分了。”
让叶铭有些不测的是,沈心竟然把小马尾辫剪掉了,仿佛颠末特地装束,将本来显得特别眼熟的沙宣,衬着的特别有女人味儿。
连衣裙下,则是一双透明色褛空丝袜,一向伸展到被连衣裙所粉饰的处所,秀美的小巧小腿纤细非常,被一双五公分的高跟鞋烘托,站在那边,亭亭玉立的,就像是一朵方才浮出水面的莲花,纯粹而又斑斓。
沈心内心一甜,俄然发明,明天的叶铭,仿佛比之前也帅多了。
“披萨?”
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的时候,叶铭才把一身行头完整的换了下来。
为王清雅遴选衣服,叶铭乐不思蜀,可为本身挑衣服的时候,叶铭倒是感到头疼了。
沈心惊奇的长着小嘴,有些不成思议的道:“这……这是你的车?”
“行,会给你们带返来的。”
叶铭毫不陌生的拉起沈心白净软软的小手,边走边问道:“我明天承诺过你,带你去吃大餐,想吃甚么说吧,地点你选。”
叶铭点了点头,只听这女子又咯咯笑道:“喂,帅哥,你看我们这些每个月只要两千多块钱的贫民,早晨都忙的没偶然候用饭。你们早晨不在内里住吧?如果不住的话,帮我们也带几份呗,我们很穷,没钱买的。”
叶铭想了想,“那上面才多少牛肉粒儿,吃阿谁还不如吃牛排呢。”
叶铭固然中午才吃的牛排,但他并不反胃,点头承诺,朝着门口走去。
“当然情愿啊!”女子想也不想。
当然,叶铭嘴上固然偶然胡说,但帅不帅,对他来讲并没有干系,能见人就成。
给王清雅买完衣服,叶铭本来筹算归去的,但王清雅倒是说道:“看看你这身行头,也不好好打扮一下本身,走,我带你去挑几件。”
将车开到福彩分点门口,再一次引发了阵阵鼓噪,不过这一次,叶铭听得清清楚楚,仿佛因为换了这一身行头,加上一副玄色墨镜,本身在别人眼中,变得帅多了。
将王清雅送回家,叶铭想起承诺沈心的事情,明天但是要带着她去吃大餐呢,现在靠近四点,恰好合适。
“那你愿不肯意吃牛排?”叶铭问道。
“我本来就不丑。”
确切,上身穿戴一件浅灰色的阿雅内衫,内里搭配一件前卫紧身西装,下身则是一条玄色森马时髦裤,加上脚上泛着光芒的玄色尖头皮鞋,此时的叶铭,整小我看起来要气质很多,如果再换一个发型,信赖也会踏入‘帅哥’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