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3页/共4页]
固然装潢豪华,但最好的处所还是面积够大,爱卿在内里都能够站直身材,走上几步,和得要哈腰低头挪着出去,再挪移着出去的双轮马车有着天壤之别。
“你如何上来了?”爱卿笑着问,景霆瑞如何没有和他的部下在一起?
“不管他。”爱卿的眼睛明显还逗留在景霆瑞笔挺的背影上,却还是嘴硬地说,“我们走。”
就在爱卿想着宫里的事情时,他背后的门俄然翻开,爱卿转过甚,才发明出去的是一身便衣的景霆瑞。黑青色的交领长衫也是平凡人家的衣物,但是景霆瑞穿起来就有一类别样风情,就像是一名江湖侠客。
与此同时,马车也动了起来,果然如履高山的往荻花镇外去了。
不过,爱卿毕竟是微服私访,以是,景霆瑞还是把爱卿的坐位安设在了山川屏风后,他能够清楚地闻声堂上所产生的统统。
看到两人的干系规复如常,小德子也是高兴得很,而爱卿欣喜的是,景霆瑞仿佛已不再介怀他擅自离宫,又一向不归的事,还向爱卿叨教,要尽快办理县太爷的案子。
爱卿在这一起上也雇过马车、牛车,乃至另有骡车,可那都是双轮、或独轮的。
场四周,别的一个通道则在宫殿墙垣的夹层内,出去便是朱雀大街里的一条冷巷。
只是本来已经是罪证确实的案子,却因不时有乡民出去伐鼓鸣冤,而一再地插手新的案件。这大大小小的卷宗,合起来竟然一百六十份,比皇宫里渎职、贪腐的官员统统的卷宗加起来,还要多!
“皇上,起码要带上这些。”小德子不想让步,紧紧抓着灰绸布包。
当景霆瑞的薄唇以不容回绝的态势强压下来时,爱卿烘热的脑袋里,一下子跳出诸如“瓮中捉鳖”、“自投坎阱”、“砧板上的鱼”之类的惨痛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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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半个月的便折返。
这荻花镇的县太爷是个色胆包天、贪赃枉法之徒,又与奸商、地痞相互勾搭。这大要上欣欣茂发的镇子,实则藏污纳垢,见不得光,爱卿不谨慎着了他们的道,是吃足了苦头!
小德子对劲洋洋地说,他寻遍全部荻花镇,才从一富商家中雇到这架车,本来,那位贩子长年驰驱在外,既要搭人也要载货,又都是些丝绸、瓷瓶等的重货,四轮运输比起双轮更加稳妥,哪怕是崎岖的山路,这上头的车厢都跟“居屋”普通的安稳。
直到这座以荻花山神定名,寄意多子多福的荻花镇前,他和小德子所经历的人和事,固然谈不上十全十美,倒也是让民气里舒坦的。
爱卿坐在车厢里,打量着四周,以为本身都能够平躺下来,这也就不消去堆栈投宿,能够一向赶路吧。瑞瑞说过,他对外宣称皇上抱病静养,还不知宫里是如何的一副风景,早点归去更好。
“快走吧。”爱卿扭开脸,态度断交地朝暗门走去,直到他的身影没入暗门,都没再转头看景霆瑞一眼。
他们乃至切确到哪条路上有一块巨石,驿站门外有富强的窄草都标注。
“皇上,这是末将买下的马车。”景霆瑞答复道,取下腰间吊挂的蚩尤剑,放在火线的箱子上。
“当然要走。”爱卿把荷包放进布包里,一副势在必行的模样,“不管相爷还是瑞瑞,他们谁爱结婚,就让他们结去,朕但是忙得很,恕不作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