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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对璧人[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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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借着白鹤的翱翔势以及不俗的轻功,方才归纳出“白鹤驾仙”的情境。

湖中之水清可见底,红色鲤鱼在哪个位置肆意欢游,岸上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狐不惑朝唐小球使了个眼色,两人收敛起统统气味,假装本身是紫竹林中的一株竹子,纹丝不动。

并且,对方的年纪说了然他不成能是林春归。

“抢-老-公。”

一匹神俊的白马驰骋在并不宽广的官道上,荡起烟尘无数,一起向北。

一只体型健硕的白鹤自山顶爬升而下,在镜湖上飞绕一圈,不时用赤红的长喙戳破水面,衔出一只只乌黑新鲜的鱼儿出来,悠然得意,非常享用。

不知为何,狐不惑心中冒出的第一个词,不是赏识,而是妒忌。

狐不惑第一个字念得雷霆万钧,后两个字却化作了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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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狐不惑天生猎奇,而是第六感奉告她,应当要瞧一眼来人是何方崇高。

晨光熹微,当日无霜,视野利落,每一片竹叶都在清冽温和的夏季暖阳中伸展开来,跟着微冷的北风高低飘摇,似是在表达对来人最高敬意的欢迎。

妒忌对方更像是这一片紫竹林的仆人,不像本身,风尘仆仆,谁见了都晓得是客。

一条青石小道在山谷中略有禅意地蜿蜒而上,成九转十八弯之势,自成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境。

对方明显是个妙手,狐不惑开初乃至完整没有感遭到他的气味,直到他动了一动,那是他浅浅抿了一口茶。那是一个春秋绝对不超越二十五岁的年青男人,玉身长立,坐姿如松,身着银色锦袍,没有暗纹刺绣裹边,有的只是恰到好处将身形完美衬出的裁剪工艺,且那布料用得是一尺万金的南蜀贡缎,低调至极,高贵至极。

谁家的小娃儿这么皮,还要不要命了?大人也不晓得管管,唉,真是世风日下,亲情淡薄、世态炎凉啊。

锦衣男人与这紫竹静湖融为一体,仿佛他便是那画中人。

有一个名字,一个被她暗自念叨千万遍不止的名字,在内心横冲直撞,呼之欲出。

林春归将于本年三月尾满二十一岁,比本身仅长两岁,不成能有这般的沉稳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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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那干甚么呢?”

狐不惑懒得跟这个戏精臭屁孩解释,扬手一鞭,抽在了代价连城的汗血宝马金臀上。

这轻巧的身姿,萧洒的气度,不成言说的一份精美,让狐不惑的呼吸俄然一紧。

唐小球慌了,从不标准的坐姿一跳,变成了难度更大更惊险的站姿,还一蹦一跳的,让远处看到的人一颗心都跳到了嗓子眼。

行至半途,有一个好像明镜的小湖,湖中心立着一个外型好像飞鸟的八角亭。

“龙兄,让你久等了。”

“恢律律~”

青衫少年跃下白鹤,在足尖碰到水面之际蜻蜓三点水,毫不吃力就登上了八角亭。

马儿也不能再留,狐不惑悄悄松了缰绳,任其施施然一边吃草一边走入紫竹林,她可一点都不担忧这匹宝贵的汗血宝马会被谁抢走,毕竟这马儿的每一根毛上都沾了只对人类见效的超等痒痒粉。她之以是没事,并不是因为天生无敌,而是因为带了唐小球这个天然避毒神器。

唐小球点头晃脑地坐在狐不惑身后,正捧着一碗银耳莲子羹喝得苦涩,奇异的是不管马背上如何颠簸,她端着的碗老是能得当好处紧随起伏频次,故一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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