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有些不舍和纠结[第1页/共2页]
烧一根烟
烈酒烫冰血
风中远去的少年
灰头土脸
风中远去的少年
展开双眼
我遵守着本能去写这本书,朴素的去写,可却失利了!
光阴无言
疾走在纵情山野
催促了日月
风中远去的少年
头顶一片艳阳天
第二章,重生后,苍茫的林默在街上浪荡着,在那些只要黑与白的天下里看望着本身存在的陈迹。
当然,既然决定结束了,那么我会记念,记念这本书,记念那些一向在支撑这本书的书友们......
疾走在纵情山野
梦醒身在何夜
唱歌与无声酬酢
头顶一片艳阳天”
头顶一片艳阳天
重来一次,每小我的欲望都不一样,林默的欲望,实在就是很多人的内心写照――并不是统统人都喜好去放肆的糊口,并不是统统人都情愿每天去打脸踩人......
我会渐渐的回味这本书的一些细节,想到的时候,还会重新再看一遍,看看那些没有手机,没有收集,没有KTV,没有各种偶像撕逼的光阴!
你无忧无虑的脸
简朴的欢愉,傻乎乎的笑,和女孩子说几句话就能脸红的少年。
至于成绩,这本书没有签,相称因而自娱自乐,但也有一些书友陪着我走到了现在。
恍忽中是谁
头顶一片艳阳天
墙角落感喟的弦
当年畴前
那年重生中,很多都是从实际糊口中提炼出来的,并不是揣测,更不是胡写,有经历的书友对此天然明白。
何日才气再相见
一群喧哗的少年
志在天涯
不问这人间深浅
白日黑天
是你们给了我持续前行的勇气!
我真的能回到畴昔,和畴昔相见吗?
白云蓝天
风笑划破雨夜
现在我正在听‘天国乐队’的‘少年’,歌声中,那些光阴不期而至......
去当时与我相见
在细节描述中,我尽量遵守一些当时的节拍和实际环境,没有写出很多打脸的情节,大略这就是网站方面看不上的启事。
手上一个血泡,脚上一个被鞋磨出来的水泡,另有身材和精力上的怠倦......
但是我悔怨了吗?
风中之铃
可市场奉告我,这类写法是不对的,没有大量的打脸,没有大量的装比,没有高大上的猪脚,没有各种初级场合来烘托氛围,没有各种巧遇美女的梗,没有倨傲,没有......
但愿大师统统都安好!
热忱似霜叶
春季春季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好这本书的书友,对我新开的‘相国之眼’大多持不满态度,感觉和那年重生比起来,相国之眼离开了那种朴素的味道,离开了糊口中的很多温馨描述。
对此可我真是无能为力,如果我持续这类文风,成果会是如何,大师心中都稀有,以是,不得已而为之!
眼中炽热的火焰
当时候没有撕逼这个词,世人还不是以好处至上,偶像们还在尽力的唱歌、演戏,不敢各种撕逼,不然观众会丢弃他们!
“闭上双眼
疾走在纵情山野
连签*(抱愧,阿谁字――约!和具名连在一起时,对于作者是犯禁词!)都不能,对峙到了一百多万字,终究迫于生存,放弃!
没有!
那年重生是我没有增加多少‘小白’身分,相对较为朴素的小说,从林默重生在七十年代开端,当时候的糊口就劈面而来。或许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处所,可我感受还是尽到了本身最大的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