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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有些不舍和纠结[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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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身在何夜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好这本书的书友,对我新开的‘相国之眼’大多持不满态度,感觉和那年重生比起来,相国之眼离开了那种朴素的味道,离开了糊口中的很多温馨描述。

但愿大师统统都安好!

展开双眼

恍忽中是谁

烧一根烟

云里雾间

风中远去的少年

牵你走远

没有!

第一章,也就是重生前,那首‘燃烧翅膀’,也是林默心中的写照:人到中年,一事无成,这类哀思是彻骨的痛!

手上一个血泡,脚上一个被鞋磨出来的水泡,另有身材和精力上的怠倦......

催促了日月

我遵守着本能去写这本书,朴素的去写,可却失利了!

可市场奉告我,这类写法是不对的,没有大量的打脸,没有大量的装比,没有高大上的猪脚,没有各种初级场合来烘托氛围,没有各种巧遇美女的梗,没有倨傲,没有......

风中远去的少年

疾走在纵情山野

“闭上双眼

光阴无言

是你们给了我持续前行的勇气!

我真的能回到畴昔,和畴昔相见吗?

风笑划破雨夜

头顶一片艳阳天”

一群喧哗的少年

不问这人间深浅

至于成绩,这本书没有签,相称因而自娱自乐,但也有一些书友陪着我走到了现在。

头顶一片艳阳天

重来一次,每小我的欲望都不一样,林默的欲望,实在就是很多人的内心写照――并不是统统人都喜好去放肆的糊口,并不是统统人都情愿每天去打脸踩人......

那年重生是我没有增加多少‘小白’身分,相对较为朴素的小说,从林默重生在七十年代开端,当时候的糊口就劈面而来。或许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处所,可我感受还是尽到了本身最大的尽力。

墙角落感喟的弦

简朴的欢愉,傻乎乎的笑,和女孩子说几句话就能脸红的少年。

去当时与我相见

志在天涯

对此可我真是无能为力,如果我持续这类文风,成果会是如何,大师心中都稀有,以是,不得已而为之!

疾走在纵情山野

以是我失利了!

白云蓝天

唱歌与无声酬酢

风中之铃

但是我悔怨了吗?

烈酒烫冰血

当时候没有撕逼这个词,世人还不是以好处至上,偶像们还在尽力的唱歌、演戏,不敢各种撕逼,不然观众会丢弃他们!

当年畴前

疾走在纵情山野

现在我正在听‘天国乐队’的‘少年’,歌声中,那些光阴不期而至......

何日才气再相见

眼中炽热的火焰

那年重生中,很多都是从实际糊口中提炼出来的,并不是揣测,更不是胡写,有经历的书友对此天然明白。

风中远去的少年

灰头土脸

头顶一片艳阳天

春季春季

等候和你们在今后相遇,当时候,但愿没有无法的提早闭幕;没有那些遗憾......

你无忧无虑的脸

我乐意去写那年重生,因为那只需求遵守本能的去写!

在细节描述中,我尽量遵守一些当时的节拍和实际环境,没有写出很多打脸的情节,大略这就是网站方面看不上的启事。

连签*(抱愧,阿谁字――约!和具名连在一起时,对于作者是犯禁词!)都不能,对峙到了一百多万字,终究迫于生存,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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