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 74 章[第2页/共3页]
母亲这个称呼对于亡灵界的生物来讲就像埃塞俄比亚丛林中黑黝黝的土著听到了防晒霜,悠远的的确是别的一个天下。
这是他在亡灵界闪过的最后一个动机。
而因为身材心机启事,没传闻过哪种生物能够繁衍后代,大师都是骷髅架子,比如他本身,□□只要花生米大小的一撮,别说圈圈叉叉了,含都含不住。
只要他本身晓得,固然记不起宿世,但脑筋中有很多莫名的影象,比如一些光怪陆离的画面和古怪的歌曲。
这是此中最古怪的一首曲子,音节单一,据一名曾经见过大场面的僵尸讲,和巫妖施法时吟唱的咒语很像。
在某一隅, 生活着一名有些古怪的骷髅领主, 自称白将军。
那边最常见的干系是仆人和部属,比如他和呼唤来的众骷髅。
若真是莲花的话,那应当是运气不好生错在旱地中,自小就营养不良的黑莲花。
亡灵生物的身材绝大多数是森森白骨,有血有肉的只要极少数BOSS才气够做到。
右边的同是骷髅领主, 据他本身说宿世是个有着弘大抱负的哲学家, 为了让文明在这个不毛之地落根抽芽,他发明了一种计时体例――每过一天就在领地上插一根白骨。
头部是骷髅最最首要的位置,那边是灵魂之火地点,岂能任人随便抚摩,白将军大骇之下赶紧反对,却发明软绵绵的使不上劲,胳膊抬到一半就垂下来。
这之前从未在影象中有过的画面好像窗前偶尔飞过的胡蝶,翩翩而来,随风而去,待想要抓住时却发明,它已无影无踪。
高高的舞台中心,四周暗中,唯亮着一束梦幻般的椭圆灯光,一名看不清长相的男人拿着话筒瞻仰星空低低吟唱:“夜阑静,秋月栏前满月明,尘凡行,我心与谁鸣……”
“易晖易晖易晖!!!”
映入视线的不是地洞中玄色的泥土,而是――一张血肉俱在的女人脸。
白将军直视着这位疑似大BOSS的女人,不卑不亢开了口:“中间何人,将鄙人擒来做甚?”
拜把子以后,地事理所当然成了三人共同的避祸所,靠着这个,不晓得多少次死里逃生。
他忍不住抬开端,迎着无尽的灰色天空伸开大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这是……
独一遗憾的,就是他还不晓得本身是谁,来自那里。
地洞很深,每十多米会呈现数量不等的岔道,除了白将军本身,估计蚂蚁出去也得迷路,平常时候,只要躲在内里,杀上门来的非论是强大的黑骑士还是邪术通天的巫妖无不恨恨拜别。
是骨龙!
抱着这个动机,他恐怕日子久了忘记,每天都要唱那么几次。
三年来,他和两位邻居干系处的非常和谐,乃至在某个大风起兮的夜晚,对着天上一轮血月叩首拜了把子,美莉娅为二姐,他最小是为三弟。
接着他想起女人刚才说的话,亲妈?
这一日,白将军如平常一样,以个蹲坑的姿式思虑我是谁,我从那里来,目光所及处,胯/下花生米大小的一撮。
他不像别的领主普通整日忙着扩大领地,吞噬灵魂之火强大本身,而是温馨的像块风吹不动的石头,喜好发楞。
骷髅领主虽称为领主,却只不过是最后级骷髅的退化版,就像搬砖工人摆了个小摊卖麻辣烫,只能算是个别户小老板,和真正的个人CEO总裁啥的压根不是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