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讨厌选择,因为选择需要勇气[第1页/共3页]
老板娘被两名流兵架了起来,可嘴中仍在不断的谩骂:“冷血的猎魔人,毫无人道的猎魔人,眼中只要财帛的猎魔人!我谩骂你,谩骂你永久没法安眠,谩骂你永久要与魔物为伍,谩骂你这辈子都没法享用半晌的安宁!”
一个东桑人用另一个东桑人的性命来威胁李唐人……正如那年青佰长所说,人如果被逼上死路,真的甚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冬大人,是冬大人!请救救我们,救救我和姑姑!”
年青佰长毫不踌躇的答复:“当然会,莫非你不这么以为吗?”
“求求你救救勘九郎,他还那么年青,他还要娶妻生子……”老板娘对着冬不断的叩首,哪怕在坚固的空中上碰的头破血流也没有停下。
“猎魔人的魔药能够加快规复,或答应以救回勘九郎的性命,但是……”冬踌躇了一下。
年青佰长眉头一皱,挥手敌部下号令道:“拉开她!”
但就在一名兵士要扣下扳机的顷刻,一个身影却冲了出来撞在了那名流兵的身上,那身影不是别人,恰是酒馆的老板娘,而她冲出来的启事也很简朴,因为人质就是她的侄子勘九郎。
冬却摇了点头:“抱愧,这个我做不到。”
毕竟只要他一小我的话,是没法完成任何事情的。
年青佰长干脆的承认:“不错!”
那人的站位并不好,半个身材都透露在人质的内里,这对勇猛善战的李唐兵士来讲无疑是活生生的靶子,绝对能够百分之百的射中。
“能活着谁也不想死,但题目是我们没得挑选。”年青佰长长叹一声:“我们试过抵挡运气,可惜好不轻易杀死了穷奇倒是一只母的,这大抵就是天意吧。公穷奇可不会有身,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路就只要一条。”
年青佰长无法的苦笑一声:“得胜了当然不错,但失利了也无所谓,起码能落个因公殉职的名头,总好过沦为罪人,还要扳连家人被贬为仆从。”
“完整没有辨别,都是一群该下天国的王八蛋!”年青佰长苦笑着说道:“但将死之人考虑不了那么多,你绝对不会信赖,我已经垂垂的能了解那群逃兵的设法了。人如果被逼上死路,真的甚么都能做的出来。以是,猎魔人,你不消怜悯我们,我们不是好人。将勾引穷奇的体例说出来吧,让我们起码能名誉的战死!”
在场一片沉寂,非论是李唐人还是东桑人,都被着哀痛的氛围传染,暴露几分感同身受的难过。
酒馆老板娘冒死点头,却听身后传来一阵惊呼,她扭头一看,正瞥见那名叫光秀的游击队员用颤抖的手割开了勘九郎的脖子。
但答复他的是年青佰长毫无豪情的号令:“开弩,射杀逃窜者!”
冬无悲无喜的答复。
老板娘收回悲戚的笑声,她疯了。
“这些人是……?”冬皱着眉头问道。
勘九郎神采一黯,颤栗的身材规复了安静,这个年青的行脚贩子走南闯北,没有死在战乱当中,却在故乡死在了同胞的部下。
冬沉默不语,李唐的兵士也罢,落空妃耦和家庭的雄性穷奇也罢,明显都是生灵,却不约而同的挑选了自我毁灭的门路,从这点上看来,人与魔物也没甚么太大的辨别。
老板娘对年青佰长的话恍若未觉,只是冒死的爬到侄子的身边,看着浑身是血的勘九郎不知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