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喜欢交朋友,特别是有钱的朋友[第1页/共3页]
遭到质疑的马小玲不岔的大喊:“真的,我不骗你,我真的打败了一只狼人,就在这四周!只不过它速率很快,才让他溜了。我待在这里就是想要再找到它,然后让它领着我找到狼王!”
“我的拜托并不包含狼人,我也只是想问它一些事情罢了。”
“猎魔人和魔物合作?”冬一脸古怪:“如何个合作法?”
“之前闻得比较多,以是就熟谙了。”冬轻描淡写的说完,又问道:“说说阿谁狼人的事情吧。”
“医治,买卖,又或者雇佣。”马小玲答复道:“比方说我在安然城就开了一家药铺,除了替人类看病以外,偶尔也会欢迎一些被魔物击伤的猎魔人。”
就你这程度还想伤到我,怕不是在做梦哟。
“狼人?在这里?”冬皱起眉头扭身看了一眼,黑石村离这里并不算太远,完整处于狼人的“捕猎”范围以内,可她却没在村庄入耳到任何狼人出没的动静,不得不说这很奇特。
“是呀,莫非你不晓得?”中二吸血鬼一脸悔怨的大呼:“亏了亏了,我还觉得你是合作敌手,这才会先一步向你策动进犯,还好没伤到你,不然我必然会惭愧。”
“是呀,你能够去探听探听,我马小玲也是远近闻名的美少女神医呢。”菜鸡吸血鬼对劲的说道:“实在不但我,我爸在开了一栋听诗楼,族中的姐妹偶尔畴昔客串一下,迷的那群学子晕头转向,只晓得大把大把的撒钱;我妈开了几间连锁铺子,专门运营女性的服饰和香粉,买卖也挺不错;最短长的还是我爷爷,他白叟家是远近闻名的学者,开有一间书馆,算是官方的龙图阁,此中很多人毕业后在朝中为官,逢年过节的礼品都是一车一车往家里送,连正门前的大街都被堵的严严实实,害我回个家都只能走后门。”
冬挑挑眉毛:“给你个机遇再说一次。”
冬一阵无语,吸血鬼一贯讲究高雅和庄严,如此接地气的还真是前所未见,感受就像是路边打劫的蟊贼,而不是传说中文雅的暗夜贵族。
铅剑又向前了几分,中二吸血鬼立即抽筋一样大呼起来:“要死要死要死!大侠沉着啊,我说实话,我说实话还不可吗?”
玄色的铅剑略微加力,在白嫩的脖颈上割出一道薄薄的血痕。
冬并没有将这句话说出口,只是猎奇问道:“你碰到过狼人?并且还得胜了?这如何能够?”
冬看着马小玲的风趣演出,忍不住笑着问道:“猎魔人和魔物不该是敌对的吗?你仿佛并不是太在乎咱俩的身份。”
冬眉头一皱:“这里有狼王?”
“你说的都是哪年的老皇历了。”马小玲摆手道:“现在魔力减退,非论是猎魔人还是魔物都存在严峻的传承危急。除开那些没有智商的初级魔物,大部分聪明魔物都与猎魔人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况,乃至会在一些范畴相互合作。毕竟对于现在这个期间来讲,我们这些魔力生物才算是真正的同类。”
架在脖子上的凶器消逝,马小玲长长松了口气,她擦擦脑门上的虚汗,然后立即在身上闻了闻,严峻的说道:“你刚才说我身上有味道?莫非是我在这林子里待得太久一向没沐浴的原因?”
“并不是。”冬点头:“是吸血鬼特有的血腥味,毕竟你们总要吸血对吧?”
我普通不如何看古书,因为古书都没我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