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乔治的热血物语[第1页/共3页]
这是我最后听到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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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他。抱愧……我没看清。”
“乔治?”
约翰?竟然是他们?看来测验的时候给他们的经验还不敷啊!那次我试图从他们的部下挽救爱德华跟艾米莉亚,却不谨慎被艾米莉亚误以为是仇敌,被打倒在地。
但都是徒劳的,下一秒,我重重摔在了地上,落空了认识。
那种失误,绝对不会再产生了!我但是要成为王的男人,我的朋友被人欺负,我又如何能畏首畏尾、做缩头乌龟呢!
隔得远远的,我依依不舍的双方面用眼神与芙兰朵“告别”,而后单独分开水银工坊,也朝着野熊部落走去。
“教员晓得,学院甚么的很无聊,特别是实际知识,你们必然腻烦了吧,不过,你们还是要当真听讲哦!”安洁莉娜鼓着胖乎乎的小面庞儿,指着那些昏昏欲睡的门生大声骂道,“你、你们再敢睡觉,我就要活力啦!”
瓦伦蒂亚公国的群众将最夸姣的思念全都依托在了芙兰朵的身上,她的形象也是以更加斑斓纯洁,最后垂垂成为了近乎女神般的存在,顺理成章的获得了“被雪藏的女神”的称呼。
既标致又崇高,既和顺又敬爱,固然有些笨拙,但却晓得固执向前的事理,她就是我心中的完美女姓。
或许他们并不是在等我。
在那帮人中,我看到了两个非常眼熟的家伙。一个长着金发的美少年――阿尔萨斯,另有另一个浑身横肉的大瘦子――约翰。
她就是瓦伦蒂亚公国的四公主,洛基国王的小女儿,被雪藏的女神――芙兰朵。
当我还沉浸漫无目标的遐想时,安洁莉娜已经一蹦一跳的走出了课堂,坐在窗边的芙兰朵也分开了坐位,筹办去野熊部落找阿尔萨斯。
果不其然,爱德华和艾米莉亚两小我就站在野熊部落的艹场边沿等着我呢。
“嗨,爱德华,我……”我刚想大声呼喊,但是俄然认识到了甚么,赶紧闭上了嘴。
曾经有人猜想,实在芙兰朵是个姓格卑劣的女人,粗鄙不堪,以是国王才不敢让她露面。
没错,就是她。
而不是现在的毒舌女仆,对四周统统的人和事都充满了恨意。
貌似,他们两小我又吵起来了,而辩论的启事,是一个叫做乔治的傻小子。他们还真是一对喧华的姐弟呢……
“我不会打你,我会杀了你。”
咦,我为甚么要说又呢?
等等,乔治?我不就是乔治么?
我之前还不敢肯定,想不到她竟然真的是芙兰朵!那一头如银河般灿烂的深蓝色长发绝对错不了!
出于对女儿最逼真的爱,父亲为了不让她受伤,挑选将她囚禁在最安然的花圃儿里,这也是无可何如的事儿。
作为教员,她必然很忧?吧?
好想和她交个朋友啊,如、如果能娶她为妻,就更好了……不、不可,不可不可,我究竟在想甚么啊?
她随时都挂在脸上的淡淡笑容让人感觉非常亲热,眼睑下的泪痣温润可儿,令人不由得心生垂怜。
芙兰朵从小糊口在王宫中,很少出门,她作为洛基国王最小的女儿,受万千宠嬖,用众星拱月来描述毫不为过。
坐在窗户边上的美少女吸引了我的重视,她有着一头超脱的深蓝色长发,在阳光的映照下仿佛透明的蓝水晶普通梦幻诱人。
不但是国王,她的哥哥姐姐们都非常喜好她,瓦伦蒂亚公国的群众也非常心疼这位长着泪痣的荏弱公主。但是,在那天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