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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朝歌之行[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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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封神演义是死得最无孤的,就是石矶师徒了。

嗯,射速率快了,但能力小了,只要双手附着真元的的一半。

但师父对等候黑纹,但是比他这个门徒还要亲!

既然人缘际会,让狄宁来到这个天下,无妨把它当作一个目标。

碧云孺子好好的摘花采药,却让哪吒无缘无端的一箭射死,石矶只是上门去讨个说法,又让太乙真人烧死!

“把弓偷走,总比让石砚师徒无孤枉死的好吧,也算是做了一件功德啊!”狄宁内心自我安抚着。

当然,增加能力,另有一个好体例,就是换一把更好的弓。

左看右看,感受与本来有点分歧,但又说不上差别在甚么处所。

嗯,能够在战前的偷袭中,与安定射击同时利用,能力更大。

但颠末魔蜂山洞中与金霞孺子的争论,让狄宁对太乙真人一门的印象分直线降落。

朝歌,商朝的都城,意为高歌拂晓,喜迎朝阳,蒸蒸日上,畅旺发财。

不幸他现在只是在炼气七层大美满,说冲破到炼气八层的可托度还大一些,要晓得炼气但是九层的,要在短时候内打击两个大层次,几近是不成能。

精确的体例就是――蓄势于掌。

再尝尝。

出世能增加见地,能熬炼心智,是修真者常常的行动。

狄宁怀着庞大的表情,放松坐骑的缰绳,徐行而行。

狄宁感遭到,手中的弓因真元的附着变得更加的坚固,箭枝因真元的附着而变得更加的锋利。

同理,能蓄势于掌,就能蓄势于脚,乃至任何的部位,以是,赵公明所教的体例,并不纯真针对狄宁的射击,而是一种真元的应勤奋法。

再试!

这一箭,竟然连中两元!

方才进入筑基地初期,短期内再次晋升是不成取的,与其静坐稳固修为,还不与外出游历。

人家是伤员好不好,你还想把我冻个半死啊。

这一箭的速率,比刚才快太多了,眼睛一眨的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再去看箭枝,竟然穿透目标树干,呈现了一个碗口大的大洞,再深深的插入另一棵大树上。

蓄势于掌,就是筹办战役的时候,把真元积储于手掌当中,这当然要有专业的练习体例,因为不成能耐久身材的某个部位都保持着充沛的真元,那会让这部位收缩分裂乃至坏死的。

狄宁是成心的不把它收归去,因为他正在试行一个无耻的打算。

云霄仙子说了,要想小黑获得有效的晋升,最好的体例就是获得黑纹的精血。

既然如此,今后就按照分歧的环境,挑选不消的射击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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