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71)郭表的文章[第3页/共3页]
也拿此毫无体例,最后在太嘉十年改“公房”为“邸料”,不再给京官分派住房而是直接发“住房补助”成果又是一片骂声前头实施公房制,再穷的京官好歹也能有块落脚的处所,现在改成发赋税,就凭那么一点连牙缝都不敷塞的邸料钱,想租赁一处只及前头公房大小一半的宅院都是妄图因而朝廷只好再该轨制,打消“邸料”再改回公房分派;几年后又打消公房重用“邸钱”……总之,“公房轨制鼎新”贯穿全部高宗期间,直到高宗天子归天宪宗天子继位,这件事也没有一个最后的成果直到宪宗天子在位的第三年,朝廷宣布邸钱翻番,才算是给这件事情画上了一个不太圆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