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采血[第2页/共2页]
苏夜像一只矫捷的黑猫,悄无声气地从墙沿上纵身跳下来,沿着墙角的暗影跟着持刀地痞走进了胡同。
他也不晓得是道上哪个前辈总结出来的经历,这东西自个儿用不了,也不值钱,不晓得这么做的意义是甚么。
苏夜舒舒畅服地打了个血嗝,摸了摸肚皮,“就是不晓得这100ml能让我多活几天。”
饶了几个圈,还换了一身衣服后,苏夜这才兜兜转转地回到了家。随后,苏夜立马开端措置这100ml的血液。
枫县并不是一个繁华的都会,反而较为偏僻掉队。偏僻是地理位置不好,交通不便,还没开通火车;掉队则是住民的眼界和糊口程度较之一线都会差了一点。再者就是,枫县的治安比多数会要差些。
砰!
“另有呼吸...没死。”
一步两步,越来越近。
对于血液的保存,苏夜没有任何经历。他只晓得不能放在冰箱里,也不能长时候置于室外。病院都是有专业的设备保存血液的,但他没有。
不过百闻不如一见,苏夜彻夜来这里凑热烈,还真就遇见了一个搞事的地痞。
拿出棉签帮地痞止完血后,苏夜把东西清算洁净,然后敏捷分开案发明场。
续上。
地痞并没有重视前面另有一只嗜血的黄雀,他的全数重视力都放在前面阿谁醉汉身上,背在身后握刀的手也伸了出去。
这就是传说中的血腥玛丽吗?
到了胡同深处,远处路灯光芒晖映不到的拐角,地痞抓住机会,快速跑到醉汉背后,一只手绕过脖子捂住嘴,另一只手拿着匕首在醉汉面前闲逛。
取出醉汉的身份证,地痞看了眼就扔进了中间的渣滓桶。
“仿佛..有点结果?”
不晓得是不是错觉,有一点点酒精的味道。
统共100ml血液,苏夜总算能清楚地感遭到饥饿感的窜改,的确是减少了很多,但并没有完整消逝。就像一个饿了三天的人,只吃了一碗饭,底子吃不饱。
一拳打死才对,没死算地痞运气好。
一套龙办事下来后,苏夜感觉10ml的血还是有点太少了,献血能够献几百ml呢。因而又拿出一支一次性采血管。
凑个整,100ml。
地痞现在深感掳掠不易,便利的手机付出让很多人出门都不带现金,他又不敢逼迫别人转账给本身,那样会留下记录的。之前有几个兄弟就是因为这个留下线索被抓出来了。
从口袋里拿出一次性手套戴上,苏夜扶了扶帽檐,从速把昏倒的地痞拖进巷子深处,然后取下背包,从内里取出真空采血管和采血针等等设备。
总算有一个不算太好的开端了。
掉头,地痞筹办回本身出租屋了。
掳掠要抢走身份证。
持续跑过几个胡同,直到一个安然的角落,地痞摆布察看肯定没人后,这才开端盘点本身的战利品。
爱了爱了。
现金一共530块,加上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忽视看不出牌子的腕表,一共能赚个一两千。
“感受还不错,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