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潘乘风[第2页/共4页]
边捡柴禾,边往山脉深处走去。走了快一个小时,潘乘风发明,捡地上的就够了,根基都用不上砍柴刀。内心正美滋滋的,俄然听到了一些特别的声音,稀稀少疏的。浑身汗毛毫无征象的就竖了起来。潘乘风内心一紧,仓猝用绳索捆好柴禾,拖着一担柴一溜烟的跑了。就在潘乘风刚走一会,两只人从树丛走了出来,为啥说是两只人呢?因为这两只植物是直立行走的,狼头人身。高一些的狼头人说道:“好香啊,老远就闻到了,好久没吃过人肉,并且还是个小孩,必然很嫩吧。”说完还伸出了猩红的长舌,舔了舔锋利的狼牙。矮一些的狼头人说道:“不怕统领剥了你的皮,你现在追上去,必定追得上。”高个子狼头人脖子一缩,讪讪道:“我也不过是说说罢了,我如何敢过界。吃了小孩顶多被统领剥皮,越界被大王晓得了,会永不超生的。”矮个子狼头人切了一声,道:“故意无胆。走吧,还得持续巡查,等人来接了班,我们就归去喝两杯。”说完两只狼头人就一跃进了树丛。
大抵过了十几分钟,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慢悠悠的从宅院深处走了出来。老远的,潘乘风就看到他阿谁大肚子,心想:“这是多少油水啊,在这个贫困的山村都能吃成如许!必定没少剥削他的米,等老子再长大一些,必然……”“狗娃!”一声降落的呼喊,打断了潘乘风的思路,潘管家说道:“你就换点破柴,就让刘女人来唤我!不晓得刘女人是我们少爷未过门的媳妇吗?”
想到这,潘乘风笑道:“大管家日理万机,是小子不懂事,打搅了大管家和刘女人了。不过,眼看时候不早了,大管家一贯都是雷厉流行,我这时候不值钱,大管家的时候倒是迟误不得。要不我从速先把柴禾拉到厨房?”潘管家听着一句句大管家,内心正舒坦呢,传闻要把柴禾拉去厨房,就把脸拉了下来:“就那几斤破柴!刘女人,一会给他一杯米就好了。”说完就挺着大肚子走了。
村庄固然贫困,但是村民们勤奋英勇仁慈,并且浑厚,靠着种地,砍柴也能勉强度日。一些会打猎的人家,偶尔还能吃点肉,乃至喝几杯。而一只两三百斤的大野猪,也只够调换三斤酒。这个天下的粮食是非常高贵的,除了一些大户人家有本身酿酒,平常百姓也就逢年过节能喝上一点点。
傲天大陆东边边沿,有一个非常贫困的小山村,叫潘家村。这里的村民祖辈都在这里糊口,依托本身的勤奋英勇,也能勉强度日。乡间的巷子上,一个肥胖的少年,腰间挂着柴刀,麻绳横挎在肩,一步步的往村口走去。少年很瘦,枯黄的头发用一根小木棍束起,尖尖的下巴,四肢瘦得跟枯柴一样,不过五官倒是端方。鼻梁姣美苗条,剑眉星目,细心一看,眉宇间还透暴露一股子坚固。穿的衣服破褴褛烂,衣服的袖子早就不晓得去那里了,那条裤子也被他穿出了七分裤的感受,至于鞋子?仿佛只见别人穿过。固然穿得褴褛,眼睛倒是清澈有神。少年名叫潘乘风,这个名字是他本身取的,村里的人都叫他狗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