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罗格的称号[第3页/共3页]
此人名叫费奇,布衣出身,一向在图书馆做工,罗格第一天来图书馆便发明这位做完工就抱本书蹲在角落里看的青年。
诺尔丁白叟是戴尔郡驰名的贫苦户,家里只要捡来的两个半大孩子,三人相依为命,困苦度日,戴尔郡的生长,让他们有了但愿,可工地上的活计都是要出大力的,一个白叟带着两个孩子能做甚么,搬些碎石都达不到指定的目标。
不过旋即,罗格的神情变得不天然起来...
这几日来罗格的身影常常呈现在戴尔郡的各个工地上,这些人哪还不知这个脸孔清秀,气质出众的孩子便是罗记的大掌柜。
“还至心急。”听到这里,罗格笑道:“奉告他们,只不过练练手,让那群新兵见见世面,可别搞出乱子来!”
管束这些人,罗格请了位专家,监狱长马文,不过现在的马文可不是监狱长了,而是戴尔郡的首席法官,罗格可不管他升没升官,直接拉来调教这些有前科的家伙。
再次打量眼费奇,罗格悄悄点头:是个好苗子!
谦虚的声音传来,就见说话的是位十七八岁的青年,少年身材肥胖,模样斯文,但却一副营养不良的面孔,让人别致的是,此时少年矗立的鼻梁上却挂着一副粗笨的眼镜。
“嗯,过来看看。”罗格问道:“奥夫曼快来了吧?”
至于眼镜,耐久在暗淡的角落看书,哪能不远视,以是罗格就找人做了副水晶眼睛,手工不敢恭维,但也算不错了。
“刚进山,有几个不错的熟行带领,应当不会出甚么事!”
最首要的是,这个连子爵大人与奥文执事都礼遇有加的孩子,竟带人驯良,没有一点架子,而罗记现在的口碑更是好得不得了。
能亲目睹到的事情,常常最能感动听,现在戴尔郡谁要敢说罗记不是布衣的步队,谁敢说罗记在挣布衣的钱,你看此人能出得了家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