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扫除一切腐败者![第3页/共4页]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规定当时的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轻易了解这五种科罚,客观来讲,在封建社会这些科罚并不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科罚太重而做出的一种改进。
但是大理寺的官员并不急于上路,却扣问他:“你的儿子朱暹呢?”
也恰是因为这个启事,当大理寺的官员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朱亮祖才会那样的吃惊。他固然部下有兵,却还没有神经庞杂到勇于和朱元璋对抗。他非常诚恳地把本身的兵权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员一起前去都城请罪。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如何对于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
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恰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当时的番禺县(今广州番禺区)县令叫道同,是一个很廉洁的官员,因为法律峻厉,与本地的土豪劣绅产生了冲突。这些土豪吃了亏又拿道同没体例,便拉拢朱亮祖,但愿他为本身出头。脑筋简朴的朱亮祖收了好处,竟然就承诺了。
但这一政策的操纵性不强,明朝的实施者并未几。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端方出牌的人,在对于赃官贪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毫不是这几招。
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公布了有史以来最为峻厉的肃贪法律:贪污六十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如许一番动豪情的话:“畴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赃官贪吏对官方痛苦涓滴不睬,内心恨透他们,此后要立法严禁,碰到有赃官勇于风险百姓的,决不宽恕!”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量肃贪的,但结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阐发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建国期间,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呈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普通的。
在他实施的科罚中,最驰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渐渐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刻苦了,传闻最高记载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但实际和设想老是有差异的。
而后,朱亮祖多次与道同产生冲突,干与道同的普通法律,还派黑社会暗中设伏,打了道同一顿。但道同并未屈就,与朱亮祖停止着不懈的斗争。
与这类大众揭露揭露比拟,朱元璋肃贪的首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们上面先容过的检校。这些人遍及天下各地,一旦发明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题目便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力,即便谍报送到都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即起床办理。
就在朱元璋收回号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对比就发明了题目,赶紧派人去追,然罢了经来不及了,朱亮祖就如许杀掉了道同。
可就是如许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因而在当时的史猜中呈现了如许一个风趣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一起上,朱亮祖还存有胡想,他以为本身劳苦功高,只不过杀了一个知县,朱元璋最多是惩罚一下他罢了,并不会杀他。
话虽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从朱元璋打过仗,深知此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脾气。不过道同只是个小小的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