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喜欢[第6页/共9页]
平氏点点头,抽泣落泪,“轩哥走了六年了,我是真想他呀!”
“你娘死守边郡时,你爹也在吗?”
归真皱眉感喟,“他如果会留字条手札了,还用给他医治吗?”
“归先生,你能看清地上的字吗?”
沐元澈见沈妍面色沉重,欣喜一笑,说:“别担忧,济真堂那三个细作我已帮你撤除了,还让他们引领我的部下找到了西魏细作在金州城藏身的处所。济真堂统共二十余人,俄然少了三个伴计,你要提早想好讳饰之词才行。”
我把济真堂翻了一遍,就感觉这身衣服穿上都雅,还在醉人的香味,没想到是mm的。你帮人帮到底,就把这身衣服借我穿几天,我包管今后赔你十套。”
“少爷、少爷――”两黑衣人顾不上威胁沈妍主仆,忙畴昔扶起来那男人。
沈妍哭笑不得,“你……你觉得我心疼衣服吗?是衣服穿你身上太丢脸。”
沐元澈避过沈妍的进犯,靠在一棵山茶树上,很无辜地说:“我的衣服沾满了血,血腥气直呛人,没法再穿,就抛弃了。我让伴计给我找身衣服穿,他拿来几套短衫、长裤,款式丢脸别说,另有一股酸臭味,我才不穿。
“好呀!你如勇敢穿这套衣服跟我上街,我就给你买几套好衣服穿。”
但是,当沈妍转过身,看到站在花圃外的俊美女人,她咧了咧嘴,内心真正体味到甚么叫想抓狂。估计如果有人想把她逼疯,这就是第一步打算。
第二天,沈妍一夙起来去给平氏存候,陪平氏用过早餐,就去了济真堂。
“也好。”归真正为老程失落烦心,没心机理睬沐元澈。
他腰间有一条三寸长的刀伤,不算深,上面涂着药,仍往外渗血。沈妍忙拿出金创药,给他涂在伤口上,又撕了一块红色的雪绸,给他包扎好。
“妍儿,我欠你的银子,另有我承诺赔你的一百套衣服,我今后都会更加赔给你。实在我这些衣服是给兄弟们买的,他们这两天一向穿带血的衣服,你……”
这声音听起来很熟谙,就连那笑意盎然的眼神、赖痞普通的神态都似曾了解。
沈妍不想跟他废话,就让白芷和黄芪驾车,送他去府衙。沐元澈聘请沈妍同业,沈妍本不想理他,可看到沐元澈冲她使眼色,正犹疑,就被拉上了车。
济真堂每天酉时三刻打烊,正门封闭,侧面就有窗口翻开,供急诊的病人取药看病。这几天,人们连看病都顾不上了,打烊后,侧面的急诊的窗口也就关了。
现在恰是三月暮春,山茶花开得鲜艳烂漫,牡丹和芍药也正含苞待放。沈妍一身青衣,素雅清丽,站在花圃中,玉手拈起花瓣,沐浴晨光,人比花娇。
沈妍紧紧皱眉,内心暗骂几句,就象如许的吃货,竟然能带兵兵戈,还能打败仗,真是太奇特了。转念一想,她心中又豁然了,金财神每天管她叫吃货,她不还是医术精美,还能撑起一个济真堂吗?可见,吃货都是有本领的。
沈妍冷哼,“你认他为父与我无关,我不认他,跟你也不是兄妹。”
“mm用车载我去府衙吧!你的绣鞋太小,走不了远路。”
平氏长叹,说:“娘都一把年纪了,还能筹算甚么?只要能活着看到你和轩哥儿结婚生子,和和美美过日子,娘这辈子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