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报功[第1页/共2页]
皇太极,奴尔哈赤第八子,母亲为叶赫那拉?孟古哲哲,此次登上汗位已有七年的他,恰好42岁,恰是春秋鼎盛年富力强之际。
皇太极接过箭矢,一番细心打量后,俄然神采大变。
说到这里,皇太极的嘴角,弯成一个阴狠的弧度。
这小我,便是此时的后金最高统治者,天聪汗,皇太极。
骑射为满洲底子,皇太极虽贵为可汗,却仍然对打猎有激烈的爱好,并把打猎视为放松身心熏陶脾气的最好体例。他技艺极好,力量极大,清史中说,他作战的所用的硬弓,满朝将领再无人能拉开。
而前不久,在收得孔有德、耿仲明等多量叛军降将后,后金又胜利兼并辽南金州,从政治到军事连续串的胜利,让皇太极表情大好。这一天,气候阴沉冷风习习,他便带着一众保护,来到这盛都城外的皇家猎场打猎。
“嗻!”
“汗阿玛,此人有这般技艺箭术,投了明军,却怕今后要成为我军之大敌。”豪格亦是一脸担忧。
这段等候朝廷升赏之令下发的时候里,一向在中屯所中,与把总高朴一起练习哨骑的李啸,绝对不会想到,在离他有六百多里之遥的沈阳盛都城外的皇家猎场中,一个身着明黄暗色团龙里双喜皮马褂,高挽着湖青色的箭袖,头戴貂皮金面轻皮行帽的人,会开端对他如许一个知名有望的小小哨骑感兴趣。
师爷文笔颇佳,这封奏报除了凸起了祖大寿的全局带领之功外,详细战役内容由师爷阐扬设想,自行脑补,竟把此次战役描述得活矫捷现,惹人入胜,仿佛是他自已亲见了普通。祖寿读毕其稿,大为对劲,便令他重新抄誉整齐几份,在自已盖印落款后,便遣了几名亲信侍从,别离向朝廷兵部,辽东巡抚方一藻等各处报捷。
望着亲随们纵马而去的背影,祖大寿眼神深沉,久久无言。
在经太长达十多年的经心运营后,皇太极胜利登上了汗位的宝座。客岁又操纵御前露刃案一事,扳倒了耐久一同在朝的大贝勒代善和三贝勒莽古尔泰,让他们一个暴死,一个下台,终究实现了自已独揽政权的多年夙愿。
豪格不应时宜的俄然到来,让皇太极颇觉有些搅了兴趣,他收了弓箭,递给中间的侍卫,然后用一种安静地语气问道:“豪格,你却为何事而来?”
“定是此人!你刚才说此人身着白摆牙喇盔甲,亦定是从扎素身上剥得。却没想到此人现已去了辽西当了明军哨骑。哼,这个尼堪昔日害我侍卫,目前又杀我哨骑军士9人,实实可爱之极!”皇太极说到这里,咬了咬牙,神采更加阴沉。
师爷笔走龙蛇,写得缓慢。这场本来完整由李啸批示的小范围战役,终究在师爷手中变成了另一番模样。
“汗阿玛之意,但是要借刀杀人?”豪格的声音低了下去。
“父汗之意是。。。。。。”
“本汗会安排范学士(范文程),速速联络辽西的细作,查明此人来源。若能说动此人来投我大金,本汗可既往不咎,并委以重担。若此人执迷不悟,定要与我军作对到底,那本汗也有体例做了他。”
皇太极俄然牙疼般地嘴唇颤抖了一下,他冷冷地扫了一眼一脸迷惑状的豪格,冷哼了一声,目光当中尽是森然之色,淡淡说道:“此箭矢,乃是本汗当年所用之物。当日,本汗将这袋箭矢连同吾惯使之弓,一并赐于了御前侍卫扎素,却未曾想到,竟落到了此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