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内帑存银[第3页/共3页]
现在太子要免除江北各地的“三饷”,必将导致岁入骤减大半。对朝廷,特别是太仓来讲,勋贵产业便是为数未几的巨额支出了,万不能悉数归入内帑。
这就是2.0版投名状,上午在1.0版上具名的那些,现在都变成了监下囚了。
见到群臣个人反对,幺鸡也没有冥顽不灵,算是退了一步:“既然诸位爱卿都对峙如此,那本宫就从善如流吧。不过,非论是黄金银两,还是拍卖其他物品的所得,必须实报实销,如有监守自盗之徒,一经查实,三天以内,需求人头落地,诸位爱卿可敢代本部立下头名状?”
工部尚书刘遵宪、吏部尚书庄钦邻、礼部尚书林欲楫纷繁出列,表示附和二人的说法,只要刑部尚书甄淑站在原地,临时没有颁发任何定见。
最后一句就是抨击这类做法不是为君之道,历代大明天子都没这么干过,你一个太子,在监国的第一天就逼着大臣具名,实在是做地很过分。
赵士锦本人是从五品的工部员外郎,既无权力常常打仗天子,又没有资格办理内帑。他的内容都是来自“闻”,也就是前期道听途说,前期胡编乱造。
甄淑当然不会没事谋事,这类事必须快刀斩乱麻才行:“启禀太子殿下,微臣并无贰言,只待都察院备案上奏,殿下御笔勾决,刑部便可行刑了。”
新任兵部尚书陈新甲也出列,支撑李待问的建议:“微臣复议李尚书所言,如果进了户部,则便利各部奏疏支取,不必再向内帑索要了,可谓事半功倍。”
那就是《甲申纪事》作者赵士锦所说:内库另有存银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两!闯破城后,日以内裤银骡车运至西安……
就在李待问处境难堪之时,礼部尚书林欲楫出言帮衬道:“启禀太子殿下,查抄勋贵之财产进太仓才是稳妥之举,宫中有内帑支应,或不会与户部之窘境如出一辙。李尚书所言,实属无法,还望殿下三思。”
李待问接到号令,内心蓦地一紧,因为他对这些事情了如指掌,眼下又不得不说:“臣服从,林大人,皇庄田产在万积年间便归由户部办理,云南进贡的黄金每年已不敷两千两,这两项均被归入金花银两之列。是年呈送内帑的金花银达一百万两,然稀有十万两须拨付禁军将士开消,余下部分才归宫中支应。”
想用这类题目来堵住老子的嘴?做梦去吧!
这实在是太可骇了,千万要谨慎才是,因为已经有三位国公要被削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