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一章 亡国之君[第1页/共5页]
“啥?郑头儿家里添丁入口了?”
在千百年的汗青当中,因为医疗技术的掉队,婴儿短命率始终居高不下。为了不让婴儿早早短命,为了挽留这个小小的生命,就必然要为方才出世的婴儿做一套天蓝色的衣物。
跟着棉花的推行,山、陕、鲁、豫乃至是都城本地及口外一带,开端大量莳植棉花。
此生无憾了。
“额娘多虑了,孩儿是老诚恳实的裁缝,凭技术用饭,能有甚么事儿?”顺徒弟说道:“本日掌柜支薪,我买了些额娘最爱吃的羊腿肉……”
“我儿没事儿吧?”
“小子。”
“不会健忘的,不会健忘的。”老眼昏花的母亲有些神经质的念叨着:“亡国之君向来就没有好了局,我儿千万谨慎,特别是这婚配之事,若无大旗军的答应,想也不要想……”
郑头儿早已不是当年阿谁意气风发的郑头儿,而是一个满头华发的白叟家了。
阿谁叫做“顺徒弟”的裁缝脖子里挂着皮尺,正用剪刀裁剪布料,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干活掌柜的还不放心么?”
薄薄的晨光还没有完整退去,太阳方才暴露小半张笑容,或许是因为明天早晨下过一场春雨的原因,氛围清爽极了。
对于他来讲,蒙古马和汗血宝马就仿佛母鸡和鸭子的辨别那么大,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成能搞错。
“郑爷来了,给郑爷问个吉利。”卖豆汁的老王头热忱的打着号召,手里的麻痹手巾都能舞出花儿来了:“怎?还是老端方?”
郑头儿在桌子上排挤六枚大钱,起家就走:“诸位长幼爷们且先聊着,我得先行辞职了!”
郑头儿这小我夙来争强好胜又爱面子,当然不肯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本身的争不过别人,反而故作豁达的说道:“过了年我就是满六十六岁了,还能满天下的乱跑几天?”
“俺只传闻那汗血宝马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驹,却向来没有真正见过,这一回托郑头儿的福,终究能够一睹汗血宝马的风采了……”
作为亡国之君,必按不时候刻都在别人的监督之下,国破家亡以后没有被拉上断头台,也没有被直接踢进暗无天日的黑牢,已经算是格外开恩分外的仁慈了。
宝马虽好,却不是那么好养的,光是饲料这一项就足以让很多中等的小康之家望而却步。
对于这类油料,呈现了两种截然分歧的态度:极度爱好和极度讨厌。
但是顺徒弟的母亲却始终没有给出一句痛快话。
郑头儿的两房儿子已经生了五个丫头,却始终没有诞下男丁。
郑头儿摇了点头:“怕是没有这个机遇了。恐怕今后我再也不会贩运蒙货了。”
“恐怕要让诸位爷们绝望了。”郑头儿说道:“两日之前,我已把那汗血宝马转手了,卖给了一个姑苏绸缎商。”
公然不愧是熙顺布庄的首席裁缝,顺徒弟的技术没得说。
“还是低调些的好,以免引发不测之祸事……”
郑头儿笑着点了点头:“还是老端方。”
郑头儿这平生固然没有做过甚么惊六合泣鬼神的豪杰浑举,好歹也曾参与过当年的都城之战,在“雷霆”行动当中出过很大的力量。因为属于大旗军的核心职员,后半辈子一向混的很不错,先是在衙门里做了几年小吏,然后就带着兄弟们北上去贩运蒙货,实在赚下了不小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