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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奏对[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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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以少兵临大国,必定力求速战速胜,一个日夜之间行军一百四十里,必定是轻军冒进。”

“想我大明幅员万里,生民亿兆,国力十倍于贼虏,又是天下正统,扫贼荡虏天然不在话下。”

亿兆百姓辛苦奋作,所缔造的财产究竟那里去了?总不会平白无端的就平空蒸发了吧?

如何才气扫贼荡虏,这个话题可就大了。

但天子亲口问起了,又不能不答复。

“李氏吴山者,”轻咳一声,面无神采的崇祯天子终究开口发言了:“虽是一介白丁,却心系社稷,战阵杀敌格毙洪太,大振我朝民气士气,倾颓之风一荡而空,其功不小啊。”

“臣虽位卑,另有几分愚忠,奉朝廷之命兴民团起民练,强虏犯境之际唯有一力死战报效浩大皇恩。至于格毙敌酋一事,实是仰赖万岁洪福,幸运罢了,万不敢当一个功字。”

“臣觉得不成。”

面前的崇祯天子不但身形肥胖,并且面色惨白,如何看都和“身姿宏伟”不沾边儿。因为不是很正式的召见,以是崇祯天子没有穿龙袍,而是穿了一件子青灰色的窄袖长衣,要不是双肩部位上绣着的团龙,很难设想得出他就是大明王朝的九五至尊。

临来的时候,李吴山就晓得这是一个定然会问起的话题,早就做了非常充分的筹办,顿时侃侃而谈:“敌军气势汹汹,看起来虽盛,却已是强弩之末……”

本身掏腰包给朝廷养兵,当然是越多越好。

李闯等造反世人也好,满清蒙古的威胁也罢,究查到根子上,底子就不是一个军事题目,而在于经济层面上。

“万岁想想,我大明那么多的地盘,那么多的人丁,为何还是构造不起一支强兵?不过就是因为地盘所产的粮米和百姓缔造的财产不在朝廷手中罢了。”

“朕再问你,强虏犯境之际,官军退散,为何你这小小民团能够击败劲敌?”

清军的辫子兵,连正规的官军都被打的灰头土脸退避三舍,你一个小小的民团竟然能一战而胜,是不是有甚么诀窍啊?

“自古天时不如天时,天时不如人和,臣将大旗庄民团至于背水一战的地步,民兵必定死战到底。如此一来,天时天时人和皆在我,敌焉有不败之理?”

“以你所见,我大明如何才气扫贼荡虏?”

这事不能扯谎,因为路恭行很清楚大旗庄民团的秘闻。

财产不在朝廷手中,国度的潜力底子就动员不起来,这才是本源。

略微沉吟半晌,李吴山才说道:“以臣一愚之间,扫贼荡虏之事不在于疆场争锋。”

“才六百余乡勇,就能格毙虏酋洪太,想来定有一番苦战。给朕细心说说,这一战是如何打下来的?”

“为何?”

“青泥河三面环抱,便如一个口袋,钻出去以后必然会急于冲破。只要抵住首轮冲杀,今后也就好说了。”

遵循朝廷体制,李吴山阿谁捐来的分巡武备的官职并不算高,只能下辖四百二十到四百五十人马,如果超越了这个数字就算是违制。不过呢,一样的事情也有两种说法:现现在的李吴山立下了天大的功绩,违制也就成了“心系朝廷实心用事”了。

但究竟却恰好相反,在满清和李闯的两重逼迫之下,现在的大明朝已是四周冒火八方生烟的地步,虽还不至于摇摇欲坠,却早已经闪现出只要抵挡之功毫无还手之力的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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