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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奏对[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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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敢欺瞒万岁,”李吴山说道:“组建民团一事,最是耗花赋税。臣本很有些家底,自从组建民团以后,已散了个干清干净也仅仅只是勉强支撑罢了。若不是因为青泥河一战幸运得胜,真是对峙不下去了……”

“臣觉得不成。”

自古以来,皇后的姿色就不是很首要的身分,最要紧的是一个“德”字。

“自古天时不如天时,天时不如人和,臣将大旗庄民团至于背水一战的地步,民兵必定死战到底。如此一来,天时天时人和皆在我,敌焉有不败之理?”

周皇后的神采比崇祯天子要安康的多,但却很难用“标致”“斑斓”之类的词汇来描述。圆盘脸,嘴巴显得有些大,并且面色较黑,如果换一身粗布装束的话,的确就和大旗庄的绝大多数村妇没有太大辨别。

这一番问答,不过是例行公事般的奏对,早就今后把台词都背熟了的。实在全都是废话,一句有营养的都没有。

“朕再问你,强虏犯境之际,官军退散,为何你这小小民团能够击败劲敌?”

“臣虽位卑,另有几分愚忠,奉朝廷之命兴民团起民练,强虏犯境之际唯有一力死战报效浩大皇恩。至于格毙敌酋一事,实是仰赖万岁洪福,幸运罢了,万不敢当一个功字。”

“以你所见,我大明如何才气扫贼荡虏?”

既然天子筹办大肆推泛博旗庄民团的胜利经历,身为民团表率的李吴山就应当表示附和,但是在这个题目上他却和天子唱起了反调:

当崇祯天子问出这个题目的时候,实在已经承认了现在的大明朝处于一个非常倒霉的职位,起码已经丧失了计谋主动,乃至有能够会更糟。

遵循朝廷体制,李吴山阿谁捐来的分巡武备的官职并不算高,只能下辖四百二十到四百五十人马,如果超越了这个数字就算是违制。不过呢,一样的事情也有两种说法:现现在的李吴山立下了天大的功绩,违制也就成了“心系朝廷实心用事”了。

这话说的……相称浮泛,全都是些不实在际的实际,但却有着极强的压服力,听的崇祯天子不住点头。

皇后赐座,当然不能真的一屁股坐下,而是意味性的虚虚一让,站鄙人首等候天子的扣问。

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天子勇于公开挑兵士大夫阶层,崇祯天子也不例外。

如果大明朝的经济能够保持在合格线以上,具有充足的赋税来支撑战役,就算是再有十个八个的李自成,再有十个八个的满清,也早就灭了。

“兵戈兵戈,看似是拼的火线兵力,实在说到底不过是赋税二字。”

但天子亲口问起了,又不能不答复。

“为何?”

所谓的贼,就是李自成、张献忠等人。所谓的虏,天然就是满清蒙古各部。

财产不在朝廷手中,国度的潜力底子就动员不起来,这才是本源。

略微沉吟半晌,李吴山才说道:“以臣一愚之间,扫贼荡虏之事不在于疆场争锋。”

崇祯天子并不昏聩,他早已认识到了这个题目的严峻性:国度有劲儿使不上,资本和人丁没法动员起来,这才导致了本日的局面。

不管是国土、人丁还是资本,大明朝都远远超越敌手,克服仇敌完整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底子就不需求操心。

但究竟却恰好相反,在满清和李闯的两重逼迫之下,现在的大明朝已是四周冒火八方生烟的地步,虽还不至于摇摇欲坠,却早已经闪现出只要抵挡之功毫无还手之力的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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