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 急行军[第4页/共4页]
关于急行军,大明朝有一个典故,那是产生在崇祯十七年仲春的事情。
每天行进三十里的路程,也就是十五千米,便能够算是急行军了。这看似有点不成思议,倒是一种常态。
李吴山李大帅当然不会真的来到牛柱儿的虎帐当中,而是带着那些门生们从河对岸颠末。
“好,就近寻个宿营之地,我们不走了。”
考虑到明天早晨很能够会有一场大雨,宿营地的选址非常严格:当然不能在山上,那倒霉于取水。也不能在山腰,如果大雨激发山洪,冲刷之下就是一场灾害。山脚下更不可,一场大雨就会宿营就会变成一片泽国,到时候就真的会上演一出“水淹七军”的好戏了,只不过被淹的是本身罢了。
当时闯军摆出了打击京畿的架式,朝廷仓猝集结京北的官军入援,在急行军的状况之下,九十多里的路程整整走了十一天,每天行军不敷十里。遵循普通的思惟,如此贻误战机就应当直接把带兵的大将推出去砍头以正军法,但阿谁带兵的将领却理直气壮:粮草不敷,不得不在沿途临时征调,以是才迟误了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