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初见[第2页/共3页]
韩百航哦了一声,他对永城的那些朱门大户还没认全,并不晓得这个徐望堂是何许人,但想着能够与丁作鹏攀亲,必然也是了不得的人家。
丁蜜斯脚步顿了一下,冷哼了一声。
丁蜜斯下了车,劈面正看到挡在门庭的韩百航,又见他直勾勾的盯着本身看,不由粉面含煞的瞪了一眼。
韩百航与丁作鹏并肩而行,道:“传闻丁蜜斯嫁到了城东徐家,我初来永城,还不晓得徐望堂是何许人,丁会长可否先容一下。”
丁作鹏也是被韩百航的题目愣了一下,却没有不悦的神情,扫了一眼韩百航道:“小女叫丁清瑶。”
丁作鹏非常惊奇道:“想不到韩连长也读过陶渊明的诗。”
“此人是谁啊?”
从县衙出来,护兵牵过马来,韩百航暗皱眉头,说实在他现在都有些怵骑马了,在别人看来有护兵牵马坠镫威风实足,可只要他最清楚每次骑马都如享福般煎熬。南苑比武落下的伤一向没好,前次在商丘本该静养一阵把伤养病愈了,可养了半道又出了朱春子这档事,伤势就一向拖着,到现在胸口肩窝处还模糊作痛,他踌躇了一下,摆手让护兵把马牵到一边,说道:“就不骑马了,恰好走一下逛逛城。”
丁作鹏哈哈笑道:“韩连长倒是和我的女儿一样,她平时就爱喝荷兰水,我府上专门请了人调制,味道很不错。”
“常日军伍之余读的,在丁会长面前班门弄斧了。”韩百航含蓄一笑,他要感激陶渊明的词被列为高中必考的白话文了。
团丁道:“城东徐望堂徐老爷,蜜斯嫁给了徐家大少爷。”
被当猴看了一起,韩百航总算来到了北城柳园街丁家,一走进胡同里,便觉四周冷僻下来,朱门大户的感受油但是生。他听人说过,丁家门楣上有一块‘进士落第’的金匾,恰好过来瞧个新奇。
韩百航一愣,这话说的好没由来,微微一笑道:“刚入门就看到贵府的金匾,开了眼界,见了丁会长劈面,一瞧那贵气仍在啊。”这倒不是他怕马屁,贵气这类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唯心但又实在存在,丁作鹏身上就有这类东西,这是官宦家属几代沉淀下来的。
丁作鹏眼中精光一闪:“没错,比如说端方!”
韩百航有些绝望的说:“嫁到哪个徐家?”
“丁家门楣高啊!”
带着一个班的护兵在街上招摇过市,百姓们都用猎奇畏缩的目光看着他,昨日官军抓获匪贼的事情已经在全城不胫而走,这个见面礼多少使得百姓对韩百航部很有好感,百姓实在是被匪贼祸害惨了。
韩百航来了兴趣,用心立足了一下,等着看丁作鹏的女儿长得甚么样。
丁作鹏高低打量着韩百航,嘴里啧啧有声,贰内心里对军伍之人非常瞧不起,以往所遇见的驻军长官也都是贪财好色的粗鄙之人,现在蓦地遇见韩百航这股清流,不由好感骤升。
丁作鹏哈哈大笑道:“韩连长过誉,哪另有甚么贵气,都跟着大清朝垮台了。”
韩百航立脚还礼,很恭敬的喊了声,面对永城的土天子,他天然要假装起来,不能差了礼数。
一向走到中庭,方才见到一个酱紫色方形脸,浓眉细眼的中年人劈面走来,他大抵有四十余岁,身材保持的很好,举止严肃,一望便知就是颐气教唆惯了的大人物,不需问韩百航已经猜到他就是丁作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