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爱与战(1)[第3页/共4页]
这一顿,茉喜吃饱了。
万嘉桂大步流星地走到了她面前,看她的小面庞被北风吹成了红彤彤的小苹果,“等我不会进屋里等?非得在内里冻成个红萝卜?”他边说边走,脚步不断。
茉喜吃得津津有味,饭好,菜也好,人更好。明天是她的生日,十六周岁了,虚岁也能够算作是十七,以是她从现在开端,就不能算是在春秋上棍骗了万嘉桂。
茉喜死死地盯着他,胸中气血翻涌,是因为冲动,不是因为哀痛和绝望,因为早晓得这条情路盘曲,她受得住。
万嘉桂对本身是各式地比方和讲理,千万不肯让本身对茉喜动心。茉喜这女人不是平凡人物,她连含泪的眼睛里都带着火,和她对视一眼,一颗心便被她烧得一颤。他不是不想要,他是不敢要。茉喜像只带着光芒火焰的刺猬,那光那焰那刺与生俱来,补缀是补缀不掉的,全长在骨子里了,全生在灵魂里了。
万嘉桂把茉喜带进了本县最大的一家饭庄子里,并且特地要了个很温馨的小雅间。帘子往下一放,茉喜和万嘉桂再一次真正地伶仃相处了。
但是,他也承认茉喜身上的确存在着一种引诱力――在大部分时候里,她都像个活蹦乱跳的调皮丫头,但是说不准哪一下子,她一转眼一昂首,竟会有风情流转。
是发自内心地真饱了,这几近有一点可贵,因为她老是饿,饿得回顾往昔,竟然没有饱的影象,仿佛是九世的老饕又转了生。
万嘉桂本筹算中午去黉舍瞧瞧凤瑶,但是茉喜昂首对他说道:“你带我下一次馆子吧。”
万嘉桂欲言又止地一张嘴一挑眉毛,俄然想起这小丫头对本身是很有几分意义的。照理来讲,这就应当避嫌,但是……
万嘉桂垂下视线,对着茶杯一笑,“像个小棉花包子似的。”
但是茉喜倒是并没有抓紧机遇倾诉衷肠,她慢条斯理地吃了一顿好菜好饭。她吃,万嘉桂也吃,吃到滋味好的菜了,他不假思考地给茉喜也夹了一筷子,夹得倒霉索,连汤带水滴了一桌子。这就有点不干不净地丢人了,但是万嘉桂以为茉喜不会嫌弃本身――如果把茉喜换成凤瑶,那他这一筷子就很拿不脱手了,但他底子也不会冒然地去给凤瑶夹菜。
但是到了第三天上午,换了新装的茉喜走到他面前,她的容光,又扰乱了他的心神。
没人晓得她的生日,凤瑶都不晓得。不是凤瑶没问过,是她本身不肯说。为甚么不肯说?她讲不清楚,大抵是觉着本身这条性命不值钱,生了死了,也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如许的妖精可不能招惹,万嘉桂自认是个端庄人,不端庄也不能打茉喜的主张,因为这丫头曾经是他的拯救仇人,和凤瑶又是姐妹的干系。他就是想猎艳,也不能去猎茉喜。
万嘉桂将一只手插进裤兜里,抬头望天很当真地想了想,末端扭头对着茉喜答道:“不忙,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占住文县,没别的事儿。”
万嘉桂坐在角落里的一把老太师椅上,不由自主地也浅笑。茉喜的审美妙,在他眼中,是偏于俗的,乃至不但是俗,俗以外,还另带着几分乡气,让他想起娃娃抱鲤鱼的年画,以及小孩子身上的红袄绿裤子。但是如许俗的色彩放在茉喜身上,倒是不测埠很调和。乃至是色彩越浓越艳,茉喜的面孔越光亮、眼睛越灿烂。大红绸缎被她拉扯到了身上,红成了一身笼统的凤冠霞帔吉服;放下大红换了大绿,大绿绸缎是夏季水上的干净荷叶,她的面庞则是白里透红的荷花瓣。把大绿又换成了金黄,她整小我随之放了光,光辉热烈的,是太阳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