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莲花三弄(4)[第1页/共2页]
这般欢乐的时候,用来睡觉醒酒,实在有些可惜。不如趁着酒兴,去忘川河边逛逛,看看河灯,等本日的炊火盛放。
我认命的低头,取出钱来买了一个,喜得那小女鬼连说了好几句吉利话。
可我一个老神仙,还是个女子,饶是活了这几万年了,当今单独提了这个鸳鸯灯走在人渐多的忘川河边,还是有些窘的慌。
正走着,俄然一个胖乎乎的小女鬼跑过来拽住了我的衣角。
传言,当时候,仙界讲究出身和血缘,古神和新神之间壁垒森严,常日里二者连共处一室都做不到,更何况相互通婚。
曼珠沙华摇摆着一片翻涌的红色海潮,不竭朝银紫色的往生海边卷去又荡回。
这一晃一哀告,便将我难堪的心机晃作一汪软软的春水。
乃至于现在,论道大会变成了佛冥诞,那些旧俗倒是还是传播了下来。
不知是谁想出的主张,偷偷去忘川河边幽会。
忘川河边的鸳鸯灯,和月老的扶摇快意花灯感化差未几,但是却没那般精美的心机在里头。
但是,家门难出,如何办呢?
“上仙,买一只鸳鸯灯吧。彻夜忘川河上那么美,最合适带着标致姐姐去赏景谈情了。”
看着小女鬼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不由得握动手里红彤彤的鸳鸯灯叹了口气。
提及来,佛冥诞最得我青睐的,便是忘川河上那一盏盏充满絮语的莲灯。
我轻声道,顺手推了那莲苞一下。那莲苞甫一落水闻得声音便缓缓绽放,化作一朵小小的金芯莲花,袅袅的浮在河面上。
莲灯目前还是一个小小的花苞,只要许下祈愿,放入忘川河里,就会缓缓绽放,化作一朵暖和的莲。
久而久之,虽说那曾经的壁垒早已消逝不见,但忘川河边放花灯祈愿却成了商定俗成的风俗。
忘川河边,因为放河灯风俗,逐步构成了花灯夜市,卖各色花灯面具的小贩堆积在一起,构成灯火透明的一条长街。
我愣住今后,瞥了一眼,那人面前的不远处,有一只小小的桃花灯正跟着水波阔别河岸。
普通的女仙都喜好买一些绘着桃花或是曼珠沙华的精彩面具,就算是男仙也喜好脸孔严肃姣美的面具。独占我,一眼看上了阿谁笑眯眯的胡子男面具。
一来二往,几万年畴昔,那忘川河边,便成了那些慕艾的少男少女背着家里的长辈偷偷溜出来幽会的绝佳地点。
这鸳鸯灯,向来都是男仙去买的,怕是那小女鬼见我带了画着胡子的男人面具,便将我误以为是男人,因而上前兜售。
夜里,灯光水影交映成趣,那波光上浮动的盏盏橘色的灯花,伴着水流悄悄闲逛,那景色,是说不尽的旖旎动听。
这统统,仿佛和千年前毫无二致。
但独一的例外,便是有大功德大聪明的地藏王菩萨每千年停止一次的论道大会。
仿佛那人也有些惊奇,瞥见我了,微微点了点头,便自顾自靠在流光树下抬起了袖子,有淡淡的酒香跟着那人行动的落下随风飘散。
很多年前,佛冥诞并没有放河灯的风俗。
被轻风一吹,六合间清气进入肺腑,发热昏胀的脑筋略微复苏了些许。
“去吧。”
我挑了一个笑眯眯的带胡子的面具,顺手买了一盏小小的莲灯。
不过是一方芥子空间,设了隔断窥测的阵法,里头放着床开了窗供那些小仙侣幽会看景用的。说是鸳鸯灯,表面看来倒是个浅显的红纱灯笼,之以是用鸳鸯之名,不过是取那只可领悟不成言传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