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鸠占鹊巢[第1页/共3页]
平头挥挥手,笑着说道:“你晓得我们这个行当有些特别,大师来钱快,天然费钱也豪放。恰好行内有个姓于的家属,他们的头儿叫做于文,为人最是贪婪鄙吝不堪,他进过的墓穴,只如果有油水的东西,他都给搬个一干二净,哪怕是一个不值钱的铜板,他也能一枚一枚汇集起来卖钱。他行事,统统以本身的好处为重,对本身无益的事情说做就做,百计追求,不择手腕。也偏巧这位大字不识几个,刚出道时,有次和其他几人合股下墓,见到一块碑文,上面有‘孝后代叩立于某某年某某日’,于文别的字不熟谙,单单就熟谙这个‘于’字,因而口口声声非要说此次进入的是本身先祖的墓,所得之物本身要占大头。你想想,‘孝后代叩立于某某年某某日’这句话在碑文中过分平常了,十个墓内里倒有一多数是有这句话的,只要于文在场,次次都宣称不孝子进了祖宗墓,这偷家里的东西天然他姓于的要占大头。厥后,行里的人垂垂摸透了这位的气势,调侃于文说他家的祖宗也多,因而就有了那句顺口溜。”说完,他本身仿佛想起了那位的乐事,本身又忍不住嘿嘿乐了起来。
孟蒙点了点头,每件事情都有它背后的根由,如果只看到大要,不去穷究深层次的启事,那么得出的结论就有失公允。就像白脸此人,他只是面对未知的东西有本能的害怕,是以显得怯懦不堪重用,但是此民气机却极其机灵,对于揣摩别人的心机很有一套。
世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向地上碎裂开的玉环望去,白亮的光芒下,碎玉透着一股温和的光辉,不过在世人眼中,它此时已经不亚于大水猛兽。
平头那边也辨认出了几句话,他嘿嘿先乐了起来,念叨着:“良田千倾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哥几个,你们肯定本来在这里住的不是个说相声的?”世人都笑了起来。
孟蒙不由惊奇于身边这些人的神经的粗细,现在这类环境,几近相称于被人活埋了,另故意机去发财?白脸看了一眼孟蒙满脸惊诧的神采,仿佛明白了贰心中所想,不由嗤嗤一笑,说道:“这点小题目没甚么困难的,即便我也晓得大师想出去就能出去,顶多费点劲。”
“这帮孙子,想活埋他爷爷们。”平头抢到洞口,见到洞口已经被堵了个健壮,触手所及,只是大块小块错综交杂的石头,不晓得究竟有多少。
“哎,你们过来看一下,这是甚么?”平头蹲在中间棺椁中,对着内里的几人喊。
孟蒙指着那两个呈现最多的字,说道:“你们看,这个字一撇一捺,只不过这撇有些短,捺又有些长,合在一起像是一个×,你们再看看中间这个字,是不是出产的生,只不过这个撇离着那几部笔划很远,就难以辨识出来了。如果单单此中一个字还很难辨认,不敢肯定,不过这两个字靠在一起,就有掌控了,这两个字是‘人生’。”
“乌尔禾妖怪城别名乌尔禾风城,地处风口,四时多风,每当大风到临,黄沙蔽日,吼怒的暴风在城中穿越回旋,收回各种奇特的声音,如同鬼怪凄厉嚎叫,令人毛骨悚然。传闻在白垩纪,那边水草丰茂,匍匐类植物浩繁,恐龙多不堪数。”孟蒙又想起了死党曹晓哲,他们两个小时候常常买些恐龙的模型,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因为近似“我的霸王龙短长”,“我剑龙更短长”的话而争辩,厥后就逐步的晓得了妖怪城、金沙江等一批恐龙化石产地。想起死党,孟蒙有些沉默,不晓得他们如何了,是否发明了本身的已经消逝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