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贱鸟霸王猫[第3页/共3页]
等狗走了以后,猫就从书上滑了下来。
沈洛前次发明他喜好招惹猫以后,就不想让他出去了,成果丫的本身趁着别人进门出门的时候,就会晤机钻出去,防不堪防。
沈洛说:“如何做时装?”
成果麻雀不晓得是不是早晨瘾了,竟然必然要站在有纸的处所抖,如果没有纸就会跑到狗的身上站在狗背上抖,因为它不敢去招惹猫,猫的确就是鸟类的天敌啊。
现在,麻雀已经好的差未几了,沈洛在尽力灌输了一番不能去内里的思惟以后,才让麻雀除了笼子。
郑嘉美都喜好的不可,乃至起了领养的心机。
徐津旸未成年,不成能本身养猫的。
薄云天一向努力于给顺风找个女朋友,一向没找到,沈洛不想歪才怪呢。
沈洛说:“但是你不能养啊。”
麻雀好了差未几以后,也不消特别花心机照顾了,每天放好水米,然后浅浅的方向一小盒水,麻雀就会本身站在那边沐浴之类的,丫的还用心将身上沾满水,然后猛地抖身子,惹得周遭五十厘米内都是水珠,麻雀玩的非常隔心啊!
沈洛啧啧叹道:“你的胆量真大。”
“喵嗷……”黄猫坐下以后,开端考虑这件事,过了一会儿,黄猫走进沈洛,说:“行啊,我跟你一起吧。”
猫本来在往前走的,听到沈洛的话,喵地顿住了,转过身来看着沈洛,悄悄地咪了一声,意义是,真的吗?
因而薄云天又买了狗最喜好吃的肉干给阿花,将肉干放在盆子里,阿花和顺风挤在一起吃,薄云天跟沈洛说:“你看着多调和啊!”
郑嘉美从网上找了一些时装的图片以及一些图纸,让沈洛参考,沈洛看了看,感觉还好,不是特别难。
但是另一只贱鸟就是外来的鸽子,那只鸽子不但贱贱的,还很聪明。
郑嘉美说:“老板你手巧,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如果换成别的猫,估计已经躲在树叶里不敢露面了。
“行了,我本身留着,不给任何人!”
既然母刺猬已经走了,薄云天也就告不成别了,回身看到阿花的时候,面前一亮,问:“这是袁蜜斯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