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以前用脚做饭,今天改用手了?[第1页/共2页]
“卧槽,太好吃啦!”
她的小脸不免又羞红起来。
“诶,老头,你别把红烧茄子吃完了,再给我盛一点。”
接收了红烧汤汁的米饭,光彩更加的诱人。
“好香的红烧茄子啊,就要这个了!”
小黑也是死力节制着本身,他刚才足足干了十碗米饭。
不怕撑吗?
“这做鸭腿的和做红烧茄子的厨子,绝对不是一小我。”
并且你都在食堂用饭了,竟然还让我给你带小天做的饭。
并且,竟然还要在公司食堂用饭。
“没题目。”熟络的打包完成后,林小天将其递给细雨。
应当是查抄事情才对。
就连她这个吃货都不看好食堂的饭菜。
为甚么蜜姐会放弃去美食街吃林厨的饭呢?
但是杨蜜倒是滑头一笑:“热芭,从速去吧,记得给我带一份哦。”
本日如何跟换了小我一样。
不会吧,蜜姐这类身份如何能够归去公司食堂用饭呢。
把鸭腿扔到一旁。
看到了那热气腾腾,光彩红润鲜嫩的红烧茄子。
热芭体贴的问道。
细雨更是迷惑了,以往公司食堂的厨子们那里有这么规矩。
窗口一时候又开端忙了起来。
“这红烧茄子也太香了,之前都没有这么好吃!”
更有一个胖胖的员工,早就拿着光溜溜的盘子。
夹起一块头茄子米饭便送入嘴中。
也没甚么出奇的处所呀。
何如,诱人的香气老是朝他的鼻尖里窜。
小黑站在林小天身边,低头就能瞥见那油亮饱满的茄子块。
然后给这个员工盛了一点红烧茄子加上一大堆牛肉片。
打完饭后,员工们三五成群的坐下。
每一口都令人沉醉此中。
不能说难吃,但也很普通。
世人纷繁扒拉一口米饭,送入嘴中。
渗入进每一颗米粒当中,使其变得更加饱满诱人。
毕竟,公司食堂的饭菜,她尝过一次。
见到有人来。
很快,又来了一些员工。
“阿嚏!”正在偷吃红烧茄子的老厨师,蓦地打了一个喷嚏。
只是一旁的厨师们,心不在焉。
深红的光彩如同诱人的红宝石普通。
这时,有员工过来了。
与此同时,公司食堂。
让人一吃,就停不下来。
难不成蜜姐也要去公司食堂用饭。
抄起筷子,正筹办悄悄夹上一块。
细雨愣了愣,但是扑鼻而来的香气很快将她拉回了思路。
这红烧茄子的香味实在是太香了。
嗷嗷的,一顿狂炫。
此时,有人啃了一嘴鸭腿。
“嗯。”杨蜜点了点头,便又朝着食堂的方向走去。
他也是头一次发明,他竟然这么能吃。
不过一想到,顿时就要见到林小天。
“额……再来一个鸭腿吧。”
都是爱搭不睬的。
“好嘞,还需求甚么吗?”林小天问道。
又回想起明天,本身假装林小天女朋友的场景。
“我要八份,打包带走。”
她低头看去,一眼就从统统的菜中。
“阿谁,我不要其他的菜,给我多盛一点红烧茄子行吗?”
闻着味就迎了上来。
有人则是赞叹不已,好吃的跳了起来。
太香了!
蜜姐比来如何老是神奥秘秘的。
他也干了三碗饭,这已经是第四碗了。
分发结束,细雨也是急不成耐的吃了起来。
林小天立马热忱的打起号召:“你好,叨教需求吃点甚么呢?”
细雨算了一下人数,他另有几个同事等着他带饭归去吃呢。
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咀嚼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