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胖子雪凌[第2页/共2页]
不过,仿佛这个一人吃饱也是有点难度,因为这个大瘦子的食量非常大,想要填饱本身的肚子,也是有困难的。恰是因为如此,雪凌才会决定本身学习制作摒挡,本身满足本身的舌头和胃,直至有了现在能够在三星级旅店任职的厨艺。
靠近了雪凌才看清,面前的金壁绝对不是一面真正的墙壁,这金壁之所以是金色,是因为上面覆盖着金色的外相。那么这家伙到底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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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凌的第一站,就是广州。广州人爱吃、会吃,天下闻名,夸大点的说法就是:广州人除了四足的桌子不吃外,甚么都吃,因而,麻雀、鹧鸪、穿山甲、蝙蝠、海狗、鼠、猫、狗、蛇、猴、龟。。。超越一千种质料能够变成桌上好菜,乃至不识者误以为“蚂蝗”的禾虫,亦在烹制之列,并且一经厨师之手,顿时就变成异品奇珍、甘旨好菜,令中外人士刮目相看,非常惊奇。
现在的雪凌,正一手拿着一只白云猪手,一边啃,一边往山上走,一边在脑海中回想着这白云猪手的做法。
雪凌自称具有一条尝尽天下珍羞甘旨的舌头,也是对这些奇特的食材感到非常有兴趣。他很想晓得这些奇特食材的味道究竟有着如何的特别之处。同时,他也但愿能够学到,措置这些奇特食材的摒挡伎俩,毕竟作为一个厨师,他还是但愿本身的技艺能够更上一层楼,也能够不竭让本身吃到更多的甘旨。
广州有着“百步以内必有小食”的说法。很多风味奇特的街头小食,一向传播至今。走在街上,必然要睁大眼睛,在某处你不重视的小街冷巷小角落里,都有令你食欲大开的小吃。
“这是那里?”一道金色的墙壁呈现在他面前,他伸出双手,悄悄的按在了金壁上。
雪凌没有重视到的是,在他身边的那一棵大树上,一枚弹珠大小的黑球俄然闪动起金色的电光。雪凌目标太大,也是他不利,竟然在那一刻被那电光劈中,接着只见雪凌浑身被电光缠绕,缩小成了苍蝇大小,飞进了那枚玄色弹珠当中。
不,也不能说他一事无成,他在摒挡方面的天赋和才气那真的是实打实的。他确切在各大旅店担负过主厨,技术乃至获得过国度主席的必定。
那是一头百米多高的庞大金色狮子,头顶独角,背生双翼,身披金色鳞甲,刚才雪凌碰到的金壁,竟然只是这头金狮子的庞大爪子!
他实在太贪吃,以是每次做好一道菜,他都会本身吃掉三分之一,不过他是厨师嘛,只要多做一些,吃一点的话,上菜的时候也看不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