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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历史军事 >美食的俘虏之天帝 > 第1章 胖子雪凌

第1章 胖子雪凌[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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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着“百步以内必有小食”的说法。很多风味奇特的街头小食,一向传播至今。走在街上,必然要睁大眼睛,在某处你不重视的小街冷巷小角落里,都有令你食欲大开的小吃。

“白云猪手这类菜式,做法是将猪手洗净,斩件,煮熟,再放到活动的泉水中漂洗一天,捞起,再用白醋、白糖、盐一同煮沸,冷却后再泡数小时,便可食用。因泡猪手的泉水取自白云山,故名白云猪手。”说着雪凌又咬了一口,轻声道,“酸中带甜,肥而不腻,皮爽利,食而不厌。制作白云猪手重视色、香、味、型,加上红椒丝装点,色彩和谐,口味更胜一筹。确切是好吃的摒挡!”

他实在太贪吃,以是每次做好一道菜,他都会本身吃掉三分之一,不过他是厨师嘛,只要多做一些,吃一点的话,上菜的时候也看不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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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典范的吃玩地段,是白云山一带,那边不但山和水是广州最美的,一起上,漫衍着茗园美食山庄,仿佛是一条美食之路,就如白云猪手和山川豆腐,吃过一回,能叫人回味无穷。

大学毕业后,雪凌也已经连续在各大旅店事情过,手上也有了一些财帛,再次被旅店辞退,雪凌也不再持续找事情了。出去散散心吧,去外埠逛逛,尝尝各地的美食,这才是雪凌的终究欲望。

雪凌,不错,是个大瘦子。

正说着呢,雪凌已经拖着肉弹普通的身材来到了白云山山顶,正值春季,百花盛开,清风中飘零着鲜花的香味,让雪凌口中的美食,更添了一种清爽的味觉。

“唉,真是不错的风景!”雪凌又买了一点小吃,坐到了树下,筹办好好享用一番美食,这才是人生至高寻求吧!

雪凌没有重视到的是,在他身边的那一棵大树上,一枚弹珠大小的黑球俄然闪动起金色的电光。雪凌目标太大,也是他不利,竟然在那一刻被那电光劈中,接着只见雪凌浑身被电光缠绕,缩小成了苍蝇大小,飞进了那枚玄色弹珠当中。

雪凌的第一站,就是广州。广州人爱吃、会吃,天下闻名,夸大点的说法就是:广州人除了四足的桌子不吃外,甚么都吃,因而,麻雀、鹧鸪、穿山甲、蝙蝠、海狗、鼠、猫、狗、蛇、猴、龟。。。超越一千种质料能够变成桌上好菜,乃至不识者误以为“蚂蝗”的禾虫,亦在烹制之列,并且一经厨师之手,顿时就变成异品奇珍、甘旨好菜,令中外人士刮目相看,非常惊奇。

以是,雪凌再一次富丽丽得赋闲了。不过他倒也不忧愁,因为他是个孤儿,就他阿谁身材,当然也不会有甚么妹子情愿和他来往,以是现在他就是一人吃饱,百口不饿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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