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约法三章[第1页/共3页]
有一天早晨睡到半夜,这只鬼变的死羊就爬上姐姐身,姐姐以为本身是在做梦,还帮着弟弟把东西往里弄。也还想到:归恰是一只死山羊,天知地知。
天王神爬在草地上小声问一只一只蟋蟀:“你们谁是老头的女儿,小三?快奉告我,谁是?你爸爸来接走你了,谁说谁是,我把你放走。”
你是谁,是五户以内吗?别人不说你,不耻你,不即是内心不骂你。天下上最丢脸的事就是伦理品德。你晓得。
下一章,远征开端
赫拉也算是个有教养的女子,曾读过月宫师范女子大学,因为标致过人,校长老是借口叫进小我办公室,用现在的潜法则就是,给甚么鬼奖学金,留校就读硕士,博士。可惜校长用尽各种体例,用尽各种借口,就是因为不是神,就是因为不会变成羊,不会变整天鹅,不会变成喜鹊,不会变成牛,就是因为不会变成野山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会变成宠物,人,反到还不可。
醒来羊回真身,见是本身的亲弟弟,也有点在预感当中。这另有甚么体例,只对他写上“约法三章:一,要娶她做老婆。二,今后再不能去对别的女孩有性x行动。三,要封她为天后,有参政议政权,不受天王的管束。”
话说两端,宙斯正在捉蟋蟀。他在想,老头的女儿是哪一只?
论神术赫拉比弟弟的神术要高,赫拉是因为仁慈才被弟弟弄到手的。
这就是所谓的天王,最高神主,因为没有人管得了他,以是他*也就成普通。真的会有天道吗,非也。最高者就是最高者,若另有比他高的,那是另一个处所的最高者,不然就不叫最高者,神也是一样。
这就是明天赫拉敢咬他的来由。但是咬他归咬他,毕竟是本身的弟弟加老公,说不肉痛也会肉痛。赫拉见宙斯哭了,便把他带入房去,在受伤的耳朵上放了一点神药,血就止住了,伉俪二从开端进入佳境。
赫拉是天王神爷的姐姐,她最清楚本身的弟弟是个甚么神。她曾劝说过天王把这老头的女儿放了,不然这老头会谩骂。这老头看走来是个农夫,可诅起咒来必定会很灵验。
赫拉,在天神女子天下中,也算得上是一个美女,特别是她的长腿,在明天的当代模特中,没有人能比得上。脚指头,第二个比第一个要长好多,是最标准的古希腊神脚,美女脚。脸形是观音脸形,粗眉大眼。两只耳朵有手掌大小,因为神界都是大耳,以是这就不算是一种丑恶,反而越大就越斑斓。
出鬼的是,现在既然连天王神宙斯就认不出来了。在没有变成蟋蟀之前,谁长得丑谁长得美,一目了然,可现在全变成了蟋蟀。蟋蟀只要个子的大小,并没有甚么妍媸之分。宙斯是天神之王,一旦伸手一抓,抓到一只不标致的蟋蟀女孩,必定会让众神们笑掉牙的。
“我是,你把我放在你的手上,我要对着你的耳朵说话,”此中有一只蟋蟀说。
这女子现在养在后x宫,背后里当宙斯的小三。
注:宙斯与赫拉,在神话中确切是姐弟干系,也确切是伉俪干系。就是因为标致,弟弟变了多次牲口才到手,当时也还没有呈现“乱x这句话”,就像当年的唐演,表哥和表妹,也不算*。放在当今就不可,就叫*,国度法律有明文规定,五户以内不准结婚。抛开姐弟*,因为这美满是地下事情者,而那些明摆着是五户以内的,你们已经结了婚。人家姐弟之间,总算见不得人,真正的敢摆在桌面上结婚的,几十年来也就传闻上海有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