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猎鬼(二)[第1页/共4页]
“咳咳!”昆恩看着刀锋,嘴里吐着血沫,不知是想开了,还是放弃了,
弗兰克臭着脸在一旁点了点头,明显这位人类战力顶峰又被人打击到了。
就这么点血,豢养一头铜甲尸,起码能省去十几天的熬炼工夫。
真让祂真身来临尝尝,狗脑筋不被打出来都算他输。
日行者,狄肯费斯嘴里念着这个名字,两根锋利的獠牙在它嘴角冒出。
……
筷子长的黑影在半空化为一条玄色的闪电,在吸血鬼群中快速游动。
它们表面像人,骨子里倒是把人当作鸡鸭鹅,与家禽无异。
唐宋抬起拐杖,用昆恩的皮衣擦拭着拐杖上的口水。
唐宋摸着掌内心将近演变成精怪的小黑蛇,看着刀锋拜别的身影。
他的神采顿时阴沉下来,混血,杂种,这个词他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过了。
“我说,我说,”昆恩感受背后的拐杖力道越来越大,他惊骇的出声道:
大难,唐宋对于这个说法嗤之以鼻。
刀锋看着唐宋的背影,喉结松动,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紧紧扣紧了手里的镀银飞镖。
“不管是哪种,血神这类存在都极其可骇,如果真的让狄肯费斯胜利,那将是人类的大难!”
一口气将一个吸血鬼吹成了粉尘,烟雾消逝,粉尘中,一滴血滴向了空中。
一个不知所谓的血神都算是人类的大难,那手握无穷手套的灭霸算甚么。
昆恩嘴里塞着拐杖,只能用力的点点头。
说实话,唐宋对于这类能玩弄时候,看到将来的存在非常顾忌。
“这都是上好的质料啊!既然饿了,那就放开吃!”
“啊……”
吞噬完唐宋掌心的血珠,黑蛇收回阵阵嘶鸣声,乖乖的变回了黑玉扳指。
唐宋此时的脏腑可要远超于那些武道大宗师,特别是两肺之间孕养的两道太白精气。
纽约两大吸血鬼氏族的族长之一,狄肯费斯!
“你想干甚么?”一个议员发觉到不对,刚想起家,他屁股下的座椅,俄然弹出了一双脚铐,一双手铐,将他紧紧的锁在了座椅上。
“狄肯费斯这个混血的杂种,因为他的舞厅,给我们惹了多大费事!我发起将他摈除出纽约!”
刀锋冲动的拎着昆恩的领子,将他拽了起来,瞋目圆睁的诘责着他。
紧身破洞牛仔裤,上身套着皮衣,一身嬉皮士打扮,疏松的头发,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看上去像一个街边地痞多过像一个吸血鬼。
仿佛感遭到了他的踌躇,唐宋的拐杖往下一压,昆恩顿时感受身上仿佛压上了一座山,噗通一下直接瘫倒在地上。
将血珠吞下后,玄色蛇头意犹未尽的回过甚,用阴冷的眸子扫过在场的统统吸血鬼,蛇瞳里的贪婪让在场合有吸血鬼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
恰好每次都和他作对,该死的,等着吧,等他胜利呼唤出血神,那它就是真正的血族之王。
噗嗤!
哒哒哒哒的拐杖点击空中的声声响起。
不过这团血球也是吸血鬼的精华地点。
“别,别杀我,你如果杀了我,狄肯是不会放过你的!”
刀锋满脸凝重的解释道:
真当现在占有在雪山之巅的那位秃顶法师是吃干饭的。
惨叫声戛但是止,昆恩强忍着痛苦,抬开端,用一副不幸的神情看着唐宋,猩红的眼睛里尽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