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逆转!狐狸的尾巴露出来![第3页/共4页]
“法官大人,我已经问完了,并且我现在能够说出本身的来由。”尼利・约翰逊显得很有风采。
“……”有些个陪审团的成员在点头,要晓得,面前的这个杀人者是个华工,华工就是抢白人饭碗的混蛋,他们的罪过不比斯莱德少吧?
紧接着,尼利・约翰逊又找了好几个证人出庭。
并且这还是个制止犯法的行动,那么……
“法官大人,我想提请一名证人,是三藩市警局的法医史女人先生。”
“我替你说了吧,杀掉斯莱德的家伙,必然是个被上帝眷顾的人,他太荣幸了。以我的经历判定,想杀一小我,没需求搞出这么多的偶合来,斯莱德这个家伙恐怕是好事干的太多了,以是上帝让他下了天国。”
一个又一个证人,他们仿佛跟这个案子没干系呀。
“约翰逊!约翰逊!约翰逊!”
“绞死他!”
“哈哈哈……”就在这个时候,约翰逊大笑了起来,接着他非常自傲的对着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我这里另有一个首要证据!”
这个时候如果再喊绞死阿谁华工,那也太丢人了吧?
“……当我用刀子切开斯莱德的气管的时候,法克,好多的酒喷了出来,哈哈哈,他是被本身喝的酒给淹死的,哈哈哈……”这老头一边说一边笑,仿佛在讲笑话一样。
“这么说来,斯莱德警官的为人不好了?”
李梦杨已经看出来这个约翰逊的手腕了,他就是通过直接证人来奉告陪审团,本身这个被告是好人,被杀的阿谁是混蛋,至于这些个直接证人,都是跟金鳞阁有关联的商贩,看来这个约翰逊还是下了一番工夫的,起码现在证明了本身是值得怜悯的。
“哈哈哈……”有那懂行的都看出来,这位就应当是老肖恩酒馆里的名花史黛西了。
“好,你说吧。”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法官头上的水更多。
“那是个杂碎!疯狗!我没见他执过法,反而常常有人被这个家伙揍,小酒馆里的妓-女都不做他的买卖。”
那封信很短,但这内里的意义……并且念出这封信的恰是被威廉・t・华莱士,当然了,这是约翰・尼利・约翰逊的要求,由敌手宣读出对本身最为无益的证据,这个家伙真的是太能装b了。
“嘘嘘!”
而此时对李梦杨更加倒霉的是公判,群情冲动,起码半个加州的人都在这里,他们对华工又能有甚么好感呢?
检控官是威廉・t・华莱士,他也是尼利・约翰逊的老朋友,他们常常一起喝酒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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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封信……
目前的环境略微好了一些,起码有了邮路,但是,如果华盛顿到加州,一封信却要走上40多天,还好,我们的这封信只需求从德克萨斯走到加州,但是沿途翻山越岭戈壁重重,也是用了二十多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