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目标:扒手党[第2页/共2页]
杨逍像一个紧盯猎物的猎豹一样,悄悄地尾随上去。
他选中的第一个劫夺的工具,就是唐人街的盗窃团伙――窃匪党。
一样的事理,抢一小我是为罪,抢一座城是为雄,抢一个国度那是霸,如果抢一个天下,那是甚么?
华国有一句比较讽刺的古语,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计程车远远地吊在前面,尽量不引发对方的思疑。
杰克.陈恰是卖力盗窃停业的头子,此人也是华裔,身高一米八,初期在曼哈顿混过黑手党,悍勇善杀,厥后因为帮派抵触被人剁了一只手,这才回到皇后区成了李威利的左膀右臂,他也是曾经揍布鲁斯揍得最凶的一个。
杨逍缓慢奔驰,速率达到了极限,只见一道黑影狂飙,路上碰到渣滓桶或者铁网门,都是敏捷翻越而过,间或攀上一旁的高墙,在狭小的墙沿上或者屋顶上行走。
古往今来,要问甚么来钱最快,当然是一个字――抢!
几分钟后,杨逍来到一处路口,方才好赶上那辆野马,但是野马随后驶上了一条通往郊区的公路,这下杨逍没法追了,他两条腿可跟不上跑车的速率,但是心下却又不甘,因而招了一辆计程车持续跟下去。
他部下首要分为两个停业,一个是乞讨,另一个就是盗窃。
欠沙鱼帮的账必必要还,不然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既然没法回避,那就正面处理吧。
以他现在的技艺,估计普通的小地痞三五个都不是他的敌手,如果找准机会,直接刺杀沙鱼帮的老迈,让其群龙无首,必定会遭到其他帮派的吞食和进犯,只待沙鱼帮崩溃闭幕,不复存在以后,天然没有人再来找他费事。
这个本领,是布鲁斯摸爬滚打多年练习出来的本领,他之前固然力量亏弱,但是活动神经很发财,逃窜才气更是一绝,以是很少会被人抓到。
幸亏对方防跟踪认识比较差,或者底子就没想着有人跟踪,根基没绕甚么弯路,一向在主路上行驶,大抵非常钟后,野马速率减慢,拐了个弯,驶入了路边一个二手车市场。
为了埋没性,窃匪党没有牢固的帮派驻地,它乃至称不上是一个构造,只要有限的几小我卖力此中的联络。
他也想过带着伊莎先分开纽约,暂避风头,比及本身通过倒货赚足了钱,再返来还给沙鱼帮就是了,但是伊莎的病却必必要到大病院才气持续医治,这就意味着沙鱼帮很轻易就能通过收集找到他们二人的踪迹,逃到哪都不好使。
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布鲁斯,脑海中有清楚的地形图,从冷巷中能够横穿几个街区,赶到野马的前面去。
这里也是杨逍第一次来,为了谨慎起见他让司机路过二手车市场以后又开了一百多米才停在路边,然后徒步折回,没有走正门,直接翻墙而入。
他现在面对两个挑选,一就是没钱还账,完整获咎沙鱼帮,和对方拼个鱼死网破,他现在固然还没有到后天一层境,但是体质力量大大加强,所谓练武壮胆,他初初打仗武道才几天时候,已然感受有一股大大志大魄力在胸中滋长,胆气也变得大了起来,就连之前没法设想的沙鱼帮也敢在心中算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