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富贵之野望[第1页/共3页]
“你他娘就看着学了一遍就会了?”
“小麦哥,你踢俺干啥?”繁华挠了挠头。
“哦”,程咬金看了繁华一眼,双眼顿时一亮,“好一条大汉,俺看这繁华小兄弟怕是年事不大吧?”
“叔宝,秦叔宝……”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程咬金的嗓门确切够大的。
“噗”王小麦一口茶水喷出了两米远,恨铁不成钢啊,气得他一脚就踢的繁华的腿上。
王小麦两辈子加起来也没骑过一次马,左三圈右三圈都快把马转晕了,还是没有踩上去。那匹马仿佛也不耐烦了,不断的拿前蹄刨着空中,仿佛在催促他从速上来,别华侈老子时候。
“那我明天再来好了。”秦琼谢过那军士,便又带领两人来到城外一处营寨安息。刚驻下脚,便听到营外有人大声直呼秦琼姓名。
“想死哥哥我了,”程咬金一把搂住秦琼,“多日不见,快让哥哥我查抄查抄身上有没有少了点啥,别让哪个小娘子给偷了去……”说着话,就佯装一副要摸畴昔的模样。
六天今后,船队终究达到此行的目标地河阳,现在镇守河阳之人是瓦岗军大将徐世勣。徐世勣是最早跟从瓦岗叛逆的一批将领,也是演义小说中瓦岗智囊徐茂公的原型。王小麦倒是想见见这位传说中足智多谋的人物,但秦琼涓滴没有为他引见的意义,安排好船埠上的事以后,便有军士牵过来马匹。
隋帝杨广继位以后不久,为稳固边境统治,即命令修建东京洛阳。金墉城在洛阳东三十里处,是洛阳的卫城之一。不过这座小城现已经被李密的瓦岗军占据,作为临时的行政和军事驻地。
做人如果没有胡想那和一只咸鱼有甚么辨别?
几人说着话,便有军士进账在地上铺了一张草席。这些日子以来,最让王小麦受不了的,不是粗茶淡饭,也不是麻布草鞋,而是这个年代的家具。浅显的庄户人家,有几件粗制的低桌子矮板凳就很了不起了,最要命的是用饭的时候都坐在席上。老太爷是个读书人,对礼节的要求非常严格,用饭的时候是标准的跪坐。幸亏王小麦的脚部有伤,老太爷才答应他单腿盘膝而坐,要不然好好的脚也得享福。
“没事,没事,没事……”王小麦抽搐着脸说。
繁华的人生目标是能吃饱饭,胡想是能每天吃肉,现在实现人生胡想的机遇就在面前,以是他毫不踌躇的承诺了:“行,俺跟你干了。”
“小麦哥,你咋不说话了?”
“哦?”这个说法王小麦还是第一次传闻,本来汗青上实在的程咬金竟然是一个老狐狸,这实在和演义小说中粗狂纯真的形象不符。不太小说中仿佛说他活到了一百多岁,固然不晓得是真是假,但能够在残暴的封建王朝政治斗争中得以善终,申明他绝对不是一个简朴的人物。算了,归正时候还很长,还是渐渐再劝繁华改主张吧。
“回将军,魏公不在。”
“卑职不知。”
穿行在各种营帐之间,举目望去,驻军的数量漫山遍野,不成计数。金墉城比料想的要小的多,昂首就能看到城墙的绝顶。不过金庸城虽小,但倒是城高池间,夯土的城墙沐浴在落日的金光里,顿生沧桑庄严之感。
“你甚么时候学会的骑马?”
“呦。”程咬金这才瞥见秦琼身后二人,赶快抱拳,“二位,对不住,对不住。俺老程是个粗人,说着说着话就往下三路号召了,你们别介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