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王小麦进城[第3页/共3页]
“好好的说着话吵甚么呀。”老太太从屋里走了出来,“我看小麦说的也没错,人活一世,不就是吃穿,我嫁了你三十多年,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小麦这孩子,手上都没有茧子,一看就是没吃过甚么苦的。”
村里人都在群情王元庆老太公家新认的这个孙子是个怪人,光听名字就很怪,叫王小麦。前几日还拄着拐杖的时候就闲不住的在村里晃来晃去。头发就更怪了,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头发竟然还和孺子一样短短的。说话的调子也是怪里怪气,常常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村庄里有人说他是个读书人,以是才很怪,可王老太公也是个读书人,为甚么我们能听懂?这个怪人仿佛见到甚么都希奇似的,这儿问那儿问。不过见到谁都很客气,一点也没有读书人的架子。
“想到逝去的亲人而潸然泪下,人之常情,孝心可嘉。”老爷子赞美的点点头。
“我老两口粗茶淡饭惯了,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能活。你的日子今后还长,现在兵荒马乱的,内里也不安生。为何放着好好的地步不种,恰好要去找卑贱的商贾摇尾乞食?”王小麦实在弄不明白当代报酬甚么说着说着话就背过身去表达本身的情感,再说作为一个当代人,他向来不感觉事情分甚么凹凸贵贱,只要能够凭劳动赡养本身,就不该该被人看不起。
“行了行了行了,既然没事从速用饭吧,别一会儿凉了。”老太太催促道。
“男人汉大丈夫,哭哭啼啼,也不怕被人家笑话?”老爷子的话打断了他的回想。
老太爷却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那是承平时节,现在兵荒马乱,历城里的商店不晓得封闭了多少。再说,寒窗苦读多年,怎可委身于卑贱商贾之下,岂不贻笑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