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爆竹声中一岁除[第2页/共3页]
“我记下了,你放心吧,小麦哥。”
秦琼和程咬金都附和点点头。
漱了好几遍口,嘴里才没了那股咸味。先把炉子生上,屋里太冷了。这个期间取火也很费事,一块弯弯的铁板,称之为火镰,一块火石,碰撞出来的火星引燃易燃的引火物。废了半天劲才把炉子升起来,此时屋里上空漂泊着一股呛人的白烟,那是为了引燃煤而方入的柴火冒出的烟气,从速开门开窗通风。过了好半天,白烟才散尽,不过屋子里却还是充满着一股燃烧过后的焦糊味。煮了一锅小米粥喝下,王小麦又躺在了床上开端发楞。
“就这么办!”程咬金转头看着秦琼,“叔宝你还踌躇啥,现在的环境这不是明摆着吗?到时候我们一块投唐,以你在军中的名声,这李世民绝对会重用的。总比在这小小的洛阳城中憋死好。”
秦琼押了一小口酒:“现在天下大乱,我本来觉得魏公是天命地点,没想到……”,他摇了点头,放下酒碗,“听闻大唐已经安定了薛举父子,关中已经被李家运营的固若金汤,现在想来,今时本日最有但愿清算局面的反而是这个一向不声不响的李渊了。”
“王太尉何必急于一时,此举无疑于自毁长城。”秦琼一口气喝干了碗中的酒,“中原诸郡名义上归附他,都是看在隋帝的脸面上,如果他真的行了那大逆不道之事,恐怕会落得那宇文明及的了局,众叛亲离。”
“哦?”程咬金定睛看着王小麦。
“大过年的好不轻易放回假,不在家陪老婆孩子,往这里跑啥?”王小麦把本身裹得紧紧地。
“好!”秦琼举起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
“小麦兄弟你是个读过书,又聪明,不如和俺俩一起投唐,混个出身……”
“我倒是感觉程大哥说的句句在理,”王小麦说道,“二位都是勇冠全军的虎将,王世充却不正视你们,现在执掌大权都是他王家的人。我传闻,贤明的君主都是对部属信赖有加,不会因为亲疏而萧瑟臣子的。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仕。你们现在的官职都是隋帝封赏的,跟他王世充毫无干系,假定有一天他让你们参与弑君,你们如何办?莫非跟班他落得个千古骂名吗?此人如此多疑,二位还是早作筹算为妙。”秦琼此人还是比较有节操的,想劝他改主张就必须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
“不太好吧,除夕你们一家团聚我这个外人……哎哎……我这身衣服刚做的你慢点扔。”过冬的棉衣是件羊皮袄,内里缝着一层青色的绸缎。
“常言道,运筹帷幄当中,决胜千里以外。要说上阵冲锋,俺们这些军汉天然眉头都不皱,可如果牵涉到制定策画,还得是你们这些墨客。”
“传闻了,传闻把好多在野生老的七老八十的老头子都搬了出来,搞了好大的阵仗。”程咬金端着瓷碗让繁华给他倒上。
“你嫂子晓得你是一小我过年,叫我喊你畴昔。”宋老三一把把王小麦固若金汤的堡垒翻开,“快点,家里煮好了汤饼了都。”
躺了没一会儿,宋老三的声音就从院子别传来。裹着被子就冲到门口翻开门,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率重新回到床上,羊皮褥子另有温度,不错。
“我也都只是纸上谈兵,连疆场都没见过,只是一时的胡乱猜想,当不得真。”王小麦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