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惊艳[第2页/共3页]
最浅显的食材,只要用心去烹调,就能缔造出意想不到的甘旨。
王思思倒是有分歧的观点。
“对,对,好……”
“你不是要插手海选初赛吗?”
“毕竟这个是炸货,普通来讲,这个食材只要裹上面糊炸一炸,应当不会太难吃的,但是烧烤不一样。”
“如何着?有我如许的老公你不幸运吗?我跟你讲你最应当感激的就是我。”
当筷子悄悄夹起一团米饭时,米饭固然粒粒清楚,但聚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散开。
李丽洁这才美滋滋的喝着小啤酒,吃着小凉皮。
别的就算了。
“呸!”
余念一吃过这份蛋炒饭以后。
金黄的鸡蛋与翠绿的葱花相互交叉。
周七摸了摸下巴。
周七想了想。
“如果没有我,你能有这么好的儿子吗?”
“这话你算是说对了。”
与周七比拟,王思思的程度就显得并没有那么出挑了。
“嘿,合着长处就遗传了你,缺点就遗传了我?”
也对周七的气力有了非常直观的体味。
“嗯……遇见了一个小孩儿。”
李丽洁才不听他CPU呢。
一份提早炒过,口感微干。
比及成果出来。
周爱国投了反对票。
周七应下了。
跟着每一口的咀嚼,余念一对这道蛋炒饭的爱好愈发深沉。
“我内心的第一还是给烧烤吧。”
很强。
绝对是个相称毒手的敌手。
李丽洁答复倒是挺干脆的。
周七打了个喷嚏。
很短长。
从视觉上,也已经能够给人供应相称的食欲。
米饭的软糯与鸡蛋的鲜美在舌尖上融会,披收回令人沉醉的味道。
苏亭月:「你们明天早晨搞会餐!呜呜呜我悔怨了,早晓得中午不吃这么多了!」
苏亭月俄然提出了一个关头的题目。
吃着吃着饭呢。
正想着呢。
李丽洁爱吃凉皮肉夹馍。
每一粒米饭都被均匀地包裹着一层薄薄的蛋液,泛沉诱人的光芒。
但是这时候。
“然后再是这个卤货。”
这股香气并不浓烈,但却给整道蛋炒饭增加了极其奇特的风味。
“真好啊,儿子,有你我太幸运了。”
“散会!”
好贪婪的女人啊!
反而能够敏捷的找出最优的处理计划。
周七摸了摸小小的下巴。
“不是很强,是相称强,我感受我一定能博得了。”
看着面前杯盘狼籍,他开端统计选票。
余念一喝了几口水,将口中其他的味道给冲淡。
周七把头发早就弄成了最简朴的小平头,毛巾略微一擦,甩甩水就干了。
本身有这么个儿子真的是幸运的要死。
翻开手机,就看到了微信群里的个人讨伐。
慎重地咀嚼这份蛋炒饭。
那可真的就是他的错误了。
为了便利。
“让我爸去买面,买黄瓜,另有麻酱。”
面对本身的刁难。
“十三香?”
“泡菜这个能够了解,毕竟只是配菜,我们又不把这玩意儿当主食吃。”
“不对啊,周六?”
「周六来我家吃小龙虾,高蛋白,不会胖的。」
「麻辣,蒜蓉,孜然,十三香。」
余念一悄悄地夹起一小口蛋炒饭。
周爱国也洗完澡,闻声老婆的话,他忍不住调侃道。
“麻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