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怎么到哪都能碰到你[第2页/共3页]
听他的描述,我的脑海中也闪现了一副神仙朋友的模样,年青的周老板和老婆在山野河道之间丢弃尘凡的胶葛,躲在诗词的意境当中落拓得意。
伤痛欲绝的周老板单独扶养着晨晨,山野之间也再不会有这对神仙朋友的身影了。
周老板和老婆是在十五岁熟谙的,阿谁时候,周老板很穷,也没有文明,而周老板的老婆却家道优渥,一向读书直到大学毕业。
但是运气就是如许跌宕起伏,就在晨晨被大师誉为神童的时候,一场病夺走了晨晨的灵性,让他变成了一个甚么都不懂的傻子。
我是打心底对晨晨好的,他在我内心就像我的弟弟似的,看着他的模样,我老是很心疼,总想好好去庇护庇护他。
这事就跟吃了哑巴亏似的,他一个傻子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的,说事理更是说不通,以是每次他喊我,我就当没闻声。
“实在想想,也怪我,没早点重视到孩子的病情,给迟误了,我真恨不得烧傻的人是我。”周老板捂着本身的脸,把头发往上捋了捋。
“先生,在左……”看到那人的脸时,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周叔叔,你不消担忧,我临时不会走的,不过我迟早还是得走,我不能一辈子当办事生吧,就怕到时候不能这么陪着晨晨了。”
这类崇拜并不过分,觉得我从没感遭到这类激烈的父爱母爱,以是非常的巴望和恋慕。
“你就不怕我告发你或者揍你一顿?”他渐渐逼近我,掰了掰本身的手指头,枢纽咯咯作响。
提起老婆,周老板脸上的幸运就按捺不住了。
周老板叹了口气,把本身此次找我的目标说了出来。
一天下班,他只把我接走,让晨晨先在店里等着他,带着我去了四周的一家餐厅。
“她是书香家世出身,家里好几代都是文人,以是她老是更爱好温馨的糊口,我不管多忙都会每周抽出一两天的时候,陪她去温馨的田野去饮茶赋诗,偶然她还会背着本身的古琴,就在流水的河边弹奏呢。我总有种糊口在当代的错觉,她就像是一个天女下凡了。我毕竟还是粗人,不懂那些诗词歌赋,她倒也不嫌弃我,只要我陪着她就好。”
但是糊口是公允的,大抵是上天赐与两小我的照顾太多,引得死神妒忌。
他大抵也听到那些风言风语,发觉到我比来的那点心机了。
那些跟我开打趣的员工倒还是好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就爱背后嚼人家舌根,他们在背后传,说我为了过上好日子勾引老板的傻儿子。
民气都是软的,我俄然就想通了,我总不能因为一些SB的胡言乱语就放弃本身的糊口,丢弃需求我帮忙的晨晨和周老板吧?
大抵是因为遗传了俩小我的聪明,晨晨从小就特别聪明,五岁就差未几能本身完整的读一本书了,唐诗宋词也是张口就来。
当时候大抵因为电视剧的影响,我的内心多少有点武侠情怀,老是巴望本身能回到当代,去过像周老板他们如许的糊口。
两小我在他老婆毕业的时候就结了婚。
我赶快站起来,把本身乱乱的头发掖到耳朵前面,转过身想要答复。
“我传闻过员工们之间的风言风语,我闻声后也挺活力的,你不要理睬他们,我已经安排小王辞退他们了,看你比来的状况,总感觉你是不想在这呆着了,但愿你能留下来,就当是帮帮晨晨,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