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审应览第六(1)[第1页/共4页]
白公问於孔子曰:“人可与微言乎?”孔子不该。白公曰:“若以石投水,奚若?”孔子曰:“没人能取之。”白公曰:“若以水投水,奚若?”孔子曰:“淄、渑之合者,易牙尝而知之。”白公曰:“但是人不成与微言乎?”孔子曰:“胡为不成?唯知言之谓者为可耳。”白公弗得也。知谓则不以言矣。言者谓之属也。求鱼者濡,争兽者趋,非乐之也。故至言去言,至为有为。浅智者之所争则末矣。此白公之以是死於法室。
一曰:人主出声应容,不成不审。凡主有识,言不欲先。人唱我和,人先我随,以其出为之入,以其言为之名,取实在以责其名,则说者不敢妄言,而人主之所执其要矣。
荆庄王立三年,不听而好讔。成公贾入谏,王曰:“不谷禁谏者,今子谏,何故?”对曰:“臣非敢谏也,愿与君王讔也。”王曰:“胡不设不谷矣?”对曰:“有鸟止於南边之阜,三年不动不飞不鸣,是何鸟也?”王射之,曰:“有鸟止於南边之阜,其三年不动,将以定志意也;其不飞,将以长羽翼也;其不鸣,将以览民则也。是鸟虽无飞,飞将冲天;虽无鸣,鸣将骇人。贾出矣,不谷知之矣。”明日朝,所进者五人,所退者十人。群臣大说,荆国之众相贺也。故《诗》曰:“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何其处也,必有与也。”其庄王之谓邪!成公贾之讔也,贤於太宰嚭之说也。太宰嚭之说,听乎夫差,而吴国为墟;成公贾之讔。喻乎荆王,而荆国以霸。
审应
郑国多相县以书者,子产令无县书,邓析致之。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之。令无穷,则邓析应之亦无穷矣。是可不成无辩也。可不成无辩,而以奖惩,其罚愈疾,其乱愈疾。此为国之禁也。故辩而不当理则伪,知而不当理则诈。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理也者,是非之宗也。
重言
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成胜数。以非为是,所觉得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成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鼓噪。子产患之,於是杀邓析而戮之,民气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当代之人,多欲治其国,而莫之诛邓析之类,此以是欲治而愈乱也。
四曰:言者以谕意也。言意相离,凶也。乱国之俗,甚多流言,而不顾实在,务以相毁,务以相誉,毁誉成党,众口熏天,贤不肖不分。以此治国,贤主犹惑之也,又况乎不肖者乎?惑者之患,不自发得惑,故惑惑当中有晓焉,冥冥当中有昭焉。亡国之主,不自发得惑,故与桀、纣、幽、厉皆也。然有亡者国,无二道矣。
成王与唐叔虞燕居,援梧叶觉得珪。而授唐叔虞曰:“余以此封女。”叔虞喜,以告周公。周公以请曰:“天子其封虞邪?”成王曰:“余一人与虞戏也。”周公对曰:“臣闻之,天子无戏言。天子言,则史乘之,工诵之,士称之。”於是遂封叔虞于晋。周公旦可谓善说矣,一称而令成王益重言,明爱弟之义,有辅王室之固。
魏昭王问於田诎曰:“寡人之在东宫之时,闻先生之议曰:‘为圣易。’有诸乎?田诎对曰臣之所举也。”昭王曰:“但是先生圣于?”田诎对曰:“未有功而知其圣也,是尧之知舜也;待其功而后知其舜也,是市人之知圣也。今诎未有功,而王问诎曰‘若圣乎’,敢问王亦其尧邪?”昭王无以应。田诎之对,昭王固非曰“我知圣也”耳,问曰“先生其圣乎”己因以知圣对昭王。昭王有非其有,田诎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