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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孟春纪第一[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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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以是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成不可墨者之法。”不准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

作者:吕不韦

孟春

庖人调和而弗敢食,故可觉得庖。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则不成觉得庖矣。王伯之君亦然。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故可觉得王伯。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则亦不成觉得王伯矣。

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参于保介之御间,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田。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大夫九推。反,执爵于太寝,三公、九卿、诸侯、大夫皆御,命曰“劳酒”。

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万物章章,以害平生,生无不伤;以便平生,生无不长。故贤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目明矣,耳聪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节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谋而当,不虑而得;精通乎六合,神覆乎宇宙;其於物无不受也,无不裹也,若六合然;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此之谓全德之人。贵富而不晓得,适足觉得患,不如贫贱。贫贱之致物也难,虽欲过之,奚由?出则以车,入则以辇,务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机”。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之曰“烂肠之食”。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三患者,贵富之而至也。故古之人有不肯贵富者矣,由重生故也;非夸以名也,为实在也。则此论之不成不察也。

四曰: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於公。尝试观於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於公。故《鸿范》曰:“无偏无党,霸道荡荡。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或作好,遵王之道。无或作歹,遵王之路。”

使乌获疾引牛尾,尾绝力勯,而牛不成行,逆也。使五尺竖子引其棬,而牛恣以是之,顺也。世之人主朱紫,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而日逆其生,欲之何益?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故贤人必先适欲。

是月也,命乐正入学习舞。乃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泽,犠牲无用牝,制止砍木;无覆巢,无杀孩虫、胎夭、飞鸟,无麛无卵;无聚大众,无置城郭,掩骼霾髊。

三曰:倕,至巧也。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之指,有之利故也。人不爱昆山之玉、江汉之珠,而爱己一苍璧小玑,有之利故也。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敷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成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毕生不复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有慎之而反害之者,不达乎性命之情也。不达乎性命之情,慎之何益?是师者之爱子也,不免乎枕之以糠;是聋者之养婴儿也,方雷而窥之于堂;有殊弗知慎者。夫弗知慎者,是死生存亡可不成未始有别也。未始有别者,其所谓是何尝是,其所谓非何尝非。是其所谓非,非其所谓是,此之谓大惑。若此人者,天之所祸也。以此治身,必死必殃;以此治国,必残必亡。夫死殃残亡,非自至也,惑召之也。寿长至常亦然。故有道者不察所召,而察其召之者,则其至不成禁矣。此论不成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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