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落脚维苏威[第2页/共3页]
维苏威耐久风化的火山灰地盘特别合适栽种葡萄,而是以酿出的法勒尼亚、斯塔塔尼亚、卡莱尼亚三种葡萄酒是全意大利最好的葡萄酒,罗马人当然会好好的操纵这里的每一块地盘。麦田固然没有,但仆从不见少,反而增加,因为服侍葡萄比栽种麦苗要更加邃密,在这个季候除了翻土、施肥、浇水以外,首要的事情就是掐苗、分枝、搭架,为此还能看到一些在园里劳作的女奴。
它坐落在一个陡峭的山腰之上,厥火线的山势逐步变得峻峭,如同一道屏风护持着农庄的火线,只要一条巷子能够通达其上。
汉米尔卡和马克西姆斯则用那辆驴车换走了农庄的一辆马车,使得步队中的马车增加到了六辆,用于驮载兵器、食品以及伤员绰绰不足。
还好,孩子争气,终究考上了她最心仪的黉舍,也让我心中的大石头落地。
沿途除了长势可喜的成片麦田,葡萄园也多了起来,在田间劳作的农夫也较着增加,时不时还能瞥见手持皮鞭,身穿长袍的监工们在大声的呼喊,而身戴枷锁、遍体鳞伤的仆从在簌簌颤栗……
在张望的仆从们稍作踌躇,就拖着枷锁,踉跄的走过来。
(本章完)
马克西姆斯心中一动:“你说的这些大农庄但是在维苏威火山地区?”
正在把握马车的马克西姆斯也闻声了仆从的说话,贰心中一动:在宿世他查询斯巴达克斯叛逆的汗青质料时模糊记得在这个时候的罗马正在停止着两场战役,一场是在小亚细亚,一个是在伊比利亚,那位“巨大的庞培”应当就是在西班牙吧!
角斗士们狂笑以后,抽出短剑,将其一一砍倒。
现在想来,5月的时候孩子曾获得鲁美附中的登科告诉书,如果终究去了鲁美附中,那么开学报到就不是一天的事了,阔别故乡,来回如何也得二三天。
不管是来自色雷斯的斯巴达克斯,还是来自高卢的克罗斯,他们都是山民,在随时能够遭到罗马军队进剿的环境下,倚山而居会让他们感到更加安然,因而攻陷这座大农庄、让步队在此驻扎成为了步队带头者们的分歧定见。
马克西姆斯嘲笑一声,白叟的话又激起了他脑海中原主的影象:“面对这些大农庄的合作,这个农庄的小麦、羊毛能卖出去吗?卖出去得亏多少钱?”
“欢迎插手我们!只要我们打败了罗马人,会想尽体例让大师回家!”斯巴达克斯浅笑着做出承诺,和昨晚农庄里的那几个仆从回绝插手步队比拟,明天这些凯尔特人的顺利插手让他松了口气,看来到维苏威来生长的决定还是精确的。
白叟不说话了。
“没错,就是在那儿!”白叟减轻语气,笃定的说道:“那些大农庄几近每个占有上千优格以上极其肥饶的地盘,具有的仆从成百上千,粮食牲口数不堪数,并且另有一些斑斓的女奴——”
这座农庄虽有围墙,但围墙以外就种有无花果树,葡萄蔓攀附其上,而构成了一颗颗所谓的葡萄树,这也是架葡萄的一种体例,但此时角斗士们操纵无花果树,很轻易就登上院墙、进入庄园,将勇于抵挡的保护和监工全数砍翻,很快就占据了整座农庄。
砍杀监工打手、聘请仆从插手是角斗士们在行军途中顺手而为的事,比及了下午、步队停止进步之时,插手的仆从就达到了一百五十人,三分之一来自伊比利亚,三分之一来自小亚细亚,三分之一来自北希腊,都是在这里待了不到三年的新仆从。